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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cg.gz.gov.cn/hdjlpt/yjzj/answer/2892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指示批示精神,规范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健全公共厕所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住建部《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参考其它兄弟城市做法,结合广州实际,我局起草了《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众可以重点对以下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对公厕分类和本办法管理范围的意见或建议(第二条、第三条);
(二)对各政府工作部门职责分工的意见或建议(第五条);
(三)对公厕规划设置要求的意见或建议(第十条);
(四)对公厕设计和建设要求的意见或建议(第十二条);
(五)对公厕维护管理责任人划分的意见或建议(第十四条);
(六)对公厕维护管理责任人职责的意见或建议(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七)对公厕使用者行为管理要求的意见或建议(第二十条);
(八)对公厕经费保障单位和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或建议(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九)对公厕管理部门及人员、维护管理责任人和使用者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意见或建议(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十)其他意见或建议。
二、公开征集意见时间
2023年6月12日—2023年7月11日。
三、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登录广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s://sfj.gz.gov.cn/ztlm/xzlf/gzyjzj/),查看全文并提交意见建议;
(二)登录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http://cg.gz.gov.cn/zwgk/zwwgk/zjdc/index.html),查看全文,并提交意见建议;
(三)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liwenhao3@gz.gov.cn);
(四)书面意见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处(邮政编码:510030)。
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