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流程:(点击查看流程图)
1. 登录司法部官网,点击“中国法律服务网(服务大厅)”中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栏目或者点击司法部官网 “政务服务”主菜单下拉选择“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首次使用先注册账号,如已有账号可输入账号密码直接登录);
2. 进入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后,选择政务服务事项中“跨省通办”专区下方“法律职业资格认定”栏目进入业务办理平台,点击页面菜单栏中“证明书办理”一栏,进入证明书办理申请;(
进入平台)
3. 仔细阅读相关工作细则,勾选“本人已知晓”进入申请办理页面,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后点击“提交证明书办理申请信息”完成在线申请;
4. 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须到现场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复印后退回原件;
(2)申请人须在工作人员现场打印的《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补办申请表》上签名确认;
(3)照片2张(规格可参照港澳通行证照片大小,原则上要求提供与本人考试报名上传同一底片照片);
(4)需提供的其他材料(遗失新版证书备案页或旧版证书正本的,原则上不予补办;如确需办理证明书,应交回新版证书主页或旧版证书副本)。
5. 点击“证明书办理情况查询”按钮可查询办理状态,如办理完成,请按照广州市司法局相关发证通知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前往指定地点(留意广州市司法局官网或广州法考微信公众号相关发证通知)领取证明书。
特别提示:
1. 按照规定,申请人须在年度司法部公告公布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期间提交资格证明书办理申请(包括在线提交申请和现场确认提交申请材料两个环节)。
2.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纸质证书遗失、损毁的,可以申请办理证明书。
3. 证书持有人因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信息变更申请换发证书的,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