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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招募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3-03-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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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一步满足中西部地区困难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助力乡村振兴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开展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23〕5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情况及时间安排

  今年广州招募“1+1”行动律师志愿者共9名。派遣省份涉及内蒙古、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

  报名时间:3月31日至4月10日。

  6月19日前派遣上岗,每位律师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年。

  二、招募条件和要求

  鼓励中共党员、律师所合伙人报名参加。报名参加“1+1”行动律师应当:

  (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二)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三)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四)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

  三、志愿者的政策待遇

  (一)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为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1+1”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3800元;服务于其他地区服务的“1+1”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为3300元。

  (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为服务于西藏的“1+1”律师志愿者增加高原费用补贴每人每年2万元;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助补贴每人每年1.5万元。

  (三)必要的交通补助和保险。

  (四)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发放补贴的基础上,省法援基金会为我省派遣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每年提供1万元交通、探亲补助;广东省律师协会为我省派遣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

  (五)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内免交律师协会会费。除了免除当年律师会费外,完成援助任务回到律师事务所后,再免除两年律师个人会费;连续志愿服务两年以上的志愿律师,志愿服务期每增加一年,服务结束后,则增加一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志愿者为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律协同时减免律师服务期间该律师事务所的团体会费。

  (六)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分别给予律师志愿者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

  (七)律师志愿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要为参加律师继续购买社保。律师事务所确有困难的,市律师协会应帮助解决。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律师志愿者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附有本人执业证(工作证)、身份证、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各两份)。报名表应有律师志愿者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请于4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交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9号2楼)。联系人:张剑锋,电话:020-83100142,13808878175,电子邮箱:610045182@qq.com,传真:020-83363354。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Rd1nGqaMPRfH5D5Ip1dhpA,请复制打开链接)

             2.“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doc

 广州市司法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