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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法治课题委托研究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3-03-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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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和实践创新,做好全面依法治市理论和对策研究工作,助力我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广州市司法局拟委托专业团队对2023年度法治课题开展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治课题项目

  2023年度法治课题共7项,包括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项目如下,具体研究内容、研究成果要求详见《广州市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课题委托研究计划》(附件1)。

  (一)重点课题

  1.以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广州实践的展望与规划研究; 

  2.双循环背景下提升广州市(南沙区)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研究;

  3.广州市法治镇(街道)指标体系深化研究。 

  (二)一般课题

  1.全力构建全生态法律服务体系以助力广州市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建设规划研究;

  2.广州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立法研究; 

  3.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研究; 

  4.《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广州行政复议工作创新发展研究。 

  二、课题研究经费

  课题研究经费均由委托单位拨付。其中,重点课题:以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广州实践的展望与规划研究的经费为人民币16万元(含税);双循环背景下提升广州市(南沙区)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研究、广州市法治镇(街道)指标体系深化研究经费均为人民币10万元(含税)。一般课题,每项课题人民币8万元(含税)。

  三、研究期限

  自签订委托研究合同之日起4-6个月内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初稿,并在规定时限内根据反馈意见对研究成果初稿进行修改完善(以委托研究合同约定为准)。

  四、课题承接单位申报条件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智库和具有课题研究力量的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承接法治课题研究。

  申请承接法治课题研究应当组成课题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重点课题的课题组人数不得少于5人,重点课题的课题组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领域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是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执业8年以上的律师;

  (二)一般课题的课题组人数不得少于3人,一般课题的课题组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领域讲师以上或者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

  (三)课题组成员应当有法学领域的专业人员,法治课题研究涉及法学以外其他领域的,还应当有与法治课题相关的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员;

  (四)课题组负责人无承接法治课题研究尚未结项或者3年内承接的法治课题研究不予通过验收的情形;

  (五)课题组负责人和其他成员以往研究成果与本课题相关的,在确定课题组时可以优先考虑。

  五、申报材料和申报期限

  有意申请承接2023年度法治课题项目的单位请填写《2023年度法治课题委托研究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3年4月12日前提交或邮寄至广州市全面依法治市研究中心(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西路148号司法大厦2楼;邮政编码:510150),信封上请注明“法治课题项目申报”,同时请务必将申报材料word版发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zhangzhang_sf@gz.gov.cn)。

  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课题承接单位,并协商签订委托研究合同。热忱欢迎您的参与!

  附件:1.广州市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课题委托研究计划.docx            

                  2.2023年度法治课题委托研究申请书.docx

  广州市司法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