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近日《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草案》聚焦执法检查发现的规划和用地保障力度不足、居民装修垃圾堆放点问题突出、违法排放运输时有发生、政府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责任未落实、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生态效应还不明显等问题,优化建筑废弃物管理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建筑废弃物管理利用体系。
聚焦源头治理
完善建筑废弃物管理制度机制
明确界定建筑废弃物的涵义,根据上位法以及广州市实际,填补管理漏洞,将装饰装修产生的废弃物纳入管理范围。
厘清政府及有关部门、排放单位、运输单位的职责,完善建筑废弃物治理体系。
建立建筑废弃物源头减量制度,明确减量化工作机制和减量化具体目标,对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加强信用管理,完善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补充清单,将诚信情况纳入行业信用管理。
聚焦全过程监管
推动建筑废弃物闭环管理
优化建筑废弃物处置许可管理,合并简化申报材料有关规定,授权市城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申请办理指南;适当放宽排放和运输环节处置证变更要求,对消纳和综合利用环节处置证变更不再提出具体要求。
健全建筑废弃物分类管理制度,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的分类标准实行分类排放、收集、贮存、运输、处置。
创新设立装饰装修废弃物管理责任人制度,住宅小区以及办公经营场所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人为管理责任人,明确管理责任人的具体义务以及设置临时堆放场所的要求。
推动监督管理智能化,明确排放、运输、消纳、利用各环节加强技术设施配备,推动运输环节全程监控,实行全过程联单管理。
聚焦综合利用
推动建废处置产业化发展
消纳场和综合利用项目引入招投标制度,明确采取招投标确定经营单位,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推动建废处置产业化运作、规模化运营、规范化发展。
切实保障消纳场、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明确要求编制消纳场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规划,对空间布局、用地需求、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予以规定。
加强综合利用项目的政策支持,鼓励以循环产业园等方式建设大型综合利用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对较大规模拆除工程进行拆除与综合利用一体化现场处置。
推动综合利用产品应用,制定推广综合利用产品办法和产品目录,明确产品使用的范围、比例和质量等内容。
来源 | 广州市司法局立法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