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打造涉外法治工作新格局 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乘势而上
广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1312”思路举措,推动广州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提速增效,乘势而上。
坚持统筹协同,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广州市司法局设立全国首个涉外法治工作专门机构,率先建立涉外法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机制,率先成立广州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分会,一体推进广州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广州市司法局设立全国首个涉外法治工作专门机构——涉外法治工作处
强化制度领先,建设高标准涉外法治体系。率先印发《广州市涉外法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广州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广州基本建成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的总目标。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先后出台《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外语标识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
聚焦“三个一流”,打造高水平涉外法治力量。广州持续聚焦一流的仲裁机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瞄准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定位,在全球首创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两中心、一分会”,即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南沙)、南沙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分会均正式启动实体化运作。全国首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孵化站、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涉外律师学院。设立广州市公证协会外事和港澳台工作委员会,10家公证处均可办理涉外公证业务,5家公证处入选司法部全国参与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机构名单。成立“两基地一中心”,即全球跨境电商“三中心”涉外法商融合创新基地、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涉外法治人才实践基地,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全市现有涉外立法咨询专家近400人,涉外审判人才99人,涉外律师1780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113人,涉外公证员154人,境外仲裁员近200名。
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分会挂牌成立并实体化运作
服务发展大局,搭建高能级供需对接平台。在第135届广交会新设“广州市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共接待来自97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采购商与参展商,提供732次法律咨询服务。服务企业“出海”,召开企业涉外合规供需对接交流会、“法企融合 新质发展”服务企业“走出去”系列活动暨数据合规专场供需对接会,搭建广州市涉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业与企业“走出去”的深度融合。
组建135届广交会广州涉外法律服务团
来源 | 广州政法、市委依法治市办、广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