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民意,惠民生!让“民声”走进地方立法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公众参与是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有之义,也是衡量地方立法民主化程度的标尺。广州市司法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通过多举措畅通公众参与途径,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有效提升地方立法工作精细化水平。
强化制度保障
推进公众参与工作
让社会公众参与立法,不仅能在立法部门和大众之间搭建起一座桥梁,更是“立法要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的重要前提,是提高立法实效的重要手段。早在2006年,广州市就出台了《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将公众参与作为政府规章制定的必经程序,并经2010年、2020年两次修订,对政府规章立项、起草、审查、实施全流程的公众参与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全面加强公众参与的针对性、积极性,完善公众意见反馈机制,保障规章制定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完善体制机制
确保人民当家作主
市司法局在推动立法修法工作中,全面贯彻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各方面反映较多、实践中较为突出的问题积极予以回应,全面贯彻落实立法调研、座谈、论证、听证等程序制度,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其中,受众面最广的是法规、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法规规章草案在起草和审查阶段,原则上都要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2024年以来,已有18部法规、规章草案在市司法局行政立法专栏、微信公众号公开征求意见,有9000多人次浏览,共提出近300条意见建议。意见征集结束后,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及吸收采纳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对立法的有序参与,目前已有近60条意见得到采纳。
坚持问题导向
多措并举推进开门立法
除了通过网络公征、专家论证、相对人座谈会等常规途径听取法学专家、行业专家的意见外,市司法局创新方式方法,多维度、多途径充分听取各方面的诉求,求取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在《广州市政务服务条例》制定过程中,市司法局制作网络调查问卷,向政务服务中心和立法基层联系点发放,充分了解企业和市民群众对广州市政务服务立法需求,通过后台数据分析公众立法需求、汇总意见建议,让民意征集更加便捷高效。整个过程共收到500多份调查问卷,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
此外,联系长期关注政府服务领域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深入分析相关建议提案,了解代表委员开展暗访调查和参加执法检查情况,获取更有深度和专业的立法建议。
在《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市司法局赴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市政协社法委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参与协商座谈,各位委员分别从市民视角、法律视角提出了很多高质量、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有效提升立法质量,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看得见、摸得着。
来源 | 广州市司法局立法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