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全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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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市司法局对各区推荐评定二级人民调解员人选、市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市局专职人民调解服务项目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评定,并指导各区司法局完成区属人民调解委员会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评定工作。经个人申请、调委会审核、司法行政部门复核、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定、公示等程序,全市获评二级人民调解员12名、三级人民调解员143名、四级人民调解员515名。现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告。
(广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