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动态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持续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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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公布统计数据,2023年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0501元。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粤府令第268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日前六个月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且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没有价值较大的资产的,应当认定为经济困难。自2024年3月20日起,我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为3354元/月,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拓宽。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把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推动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