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无障碍版无障碍版
当前位置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今日要闻

4月起,这些新规施行

文章发布日期:2024-03-28 来源:本网
返回上一页 关闭当前页面

  2024年4月起,一批新规开始施行,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公共信用信息、公共厕所、地质灾害防治、气瓶安全、老年人助餐配餐等方面内容。

  一、南沙:实行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度

  4月1日起,政府规章《广州市南沙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度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围绕推进和规范南沙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主线,规定了自主申报、二元化章程、市场主体登记秘书、信用承诺等重要制度,重点提出了以下内容:一是构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体系;二是提升市场主体登记确认便利度;三是建立与港澳、国际接轨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四是解决企业“易失联”“退出难”难题;五是强化市场主体监督管理。

  二、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拓展公共信用信息的应用场景

  4月1日起,新修订的政府规章《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其中提出,在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国家工作人员招录等工作中应当按照规定应用公共信用信息;此外,广州将建立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按照公益性原则,完善与市场监管、海关、司法、税务、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公共信用信息的对接机制,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基础性信息服务,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市场主体提供信用支持。

  三、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人流密集场所的公厕,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的比例应当不小于2:1

  4月1日起,政府规章《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提出,公厕设计应当合理设置男女厕位比例,提高女性厕位数量。人流密集场所的公厕,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的比例应当不小于二比一;其他场所的公厕,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的比例应当不小于三比二,小便站位按半个厕位计算。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置男女通用厕位、潮汐厕位。

  四、气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健全广州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

  4月1日起,新修订的政府规章《广州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在气瓶安全信息化管理方面有所创新,建立健全安全追溯信息系统。根据要求,气瓶充装单位要对在本单位充装的气瓶进行登记,对气瓶品种、制造信息、检验信息和唯一识别编号等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将气瓶登记信息、充装前和充装后的检查情况、相关充装情况等信息上传至广州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

  五、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定:聚焦地质灾害应急与治理

  4月1日起,政府规章《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建立了紧急情形下,责任主体灭失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政府代为治理并追偿制度。创新提出分片、分区域整体打包形式开展治理工程采购工作,解决偏远地区施工条件差、经费不高的治理工程无人承接的难题。针对配套防治工程监管难题,《规定》明确,配套防治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一同报建和纳入监管。

  六、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调整助餐配餐服务模式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办法调整了助餐配餐服务模式,将“自建厨房服务模式”调整为“自主供给服务模式”。养老机构内部餐饮服务向周边社区老年人开放,提供机构内就餐和送餐服务;或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村居颐康服务站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长者饭堂提供送餐服务。

  七、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办法:加强跨区域合作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广州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发展办法》,4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把外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广州设立的分支机构纳入扶持范围,切实打破区域限制,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由经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利于吸引更多更好企业来穗发展。明确常态化搭建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广州人力资源服务博览会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高端交流合作平台,进一步发挥品牌活动集聚全国知名机构的积极作用,支持跨区域交流合作。

  (广州市司法局立法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