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24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出台,年内共审议13件政府规章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州市2024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本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共包含39件立法项目,其中年内审议项目13件、适时审议项目6件、调研项目6件、机动项目3件、立法后评估项目11件。主要亮点如下:
首次将立法后评估项目纳入规章计划
立法后评估是指规章组织实施单位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政府规章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作为立法工作的一部分,将立法后评估项目纳入规章制定计划有利于增加计划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同时,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第三十五条,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规章执法检查情况和行政处罚案件数据、配套措施制定、实施成效、存在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内容,体现了执法与立法相融合,有利于增强立法的可执行性,不断提升立法质量。
落实《南沙方案》和《南沙条例》,制定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人士执业实施办法
办法拟促进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工程建设、医疗卫生与知识产权三方面的机构、专业人士在广州市南沙区便捷有序提供服务,发挥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功能。一是创新工作模式,促进香港优秀建筑人才参与南沙自贸区开发建设;二是为包括港澳人士在内的、在本区接受医疗服务的居民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三是打造知识产权服务高地,给予港澳籍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与服务机构多方面政策保障和扶持。
规范水上交通管理,制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广州市水运资源丰富,行政区域水域环境复杂多样,港航经济发展迅猛,涉客船舶、危险品船、集装箱船等各类船舶云集,给水上交通安全带来的压力与日俱增。同时水上民俗活动、水上体育赛事等活动增多,海洋旅游产业迅速发展。规定拟从水上交通安全、新兴产业发展、建设广州国际航运枢纽三方面规范我市综合性水上交通管理,提升我市海洋治理能力,推动大湾区内航运服务资源跨境跨区域整合,促进水运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办法拟将以落实各主体质量责任为重点,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前期勘察设计、材料进场、施工、检测、竣工等环节的行为规范。重点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勘察设计单位的监管,完善消防、人防、房建融合监管制度,推行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保险制度等,从而不断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广州市建筑业良好发展。
关注民生热点,不断完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立法
加装电梯项目对于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考虑到《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列入法规制定计划的正式项目,为充分做好规章与法规的衔接,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列为适时审议项目,在本年度内灵活安排审议时间,待法规出台后再在法规的基础上细化研究制定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升住宅宜居水平。
广州市2024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
一、年内审议项目(13件)
二、适时审议项目(6件)
三、调研项目(6件)
四、机动项目(3件)
五、立法后评估项目(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