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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援助撑起妇女权益“保护伞”

文章发布日期:2024-03-1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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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始终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妇女工作,不断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提升妇女法律援助工作质效,全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36000余人次,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8000余件,主要涉及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抚养费等方面的法律援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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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服务网络,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全市共有12家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妇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9个,为妇女提供来电来访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服务,形成了政府主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积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实体大厅、PC端、移动端)、全覆盖(市、区、街镇)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建设,织密织牢法律援助服务网。

  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妇女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一是扩大妇女法律援助覆盖面。妇女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重度残疾妇女、60周岁以上的残疾妇女,以及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和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妇女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允许妇女进行经济困难申报或个人诚信承诺,由法律援助机构通过线上信息共享查询;二是开通妇女法律援助直通车。对高龄、患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特殊妇女实行预约上门制度,派出工作人员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承办律师上门提供援助服务;涉妇女特定案件特别指派律师。在已有的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库内,选派具有专业特长的优秀律师承办妇女儿童受侵害维权案件,满足妇女群众的特殊需求;四是与广州市妇联达成联动合作机制。及时介入由广州市妇联转办的妇女被侵权突发案件,共同完善对被害妇女及其家庭的救助途径,指派专人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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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社会参与,指导基金会开展妇女权益保护项目

  指导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设立“关爱妇女·情暖羊城”妇女权益保护项目,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又确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妇女提供公益法律服务。2023年以来,该项目受理妇女相关案件5件。联合珠江经济广播电台、黄埔妇联、荔湾妇联、海珠妇联、从化区民政局、黄埔区南岗司法所等单位开展公益普法活动共10场,惠及近2500名妇女群众。2019年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与唯品会合作创设“唯爱妈妈”公益法律援助项目,开通单亲妈妈免费心理咨询与法律服务热线(400-038-8888),提供及时有效的专业引导,目前该项目已延伸至全国105个城市;开展11期以抚养权、抚养费及离婚诉讼流程为主题的法律互助小组,举行社群法律答疑活动4次、线上回答法律咨询163条、法律课程直播6次,为单亲妈妈群体提供即时性强、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

  下一步,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将持续聚焦服务妇女群体,让妇女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帮助困难妇女获得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案例1:郄女士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援助案

  2022年4月,郄女士与范某登记结婚,婚后多次遭到范某的暴力殴打,后郄女士搬出双方共同居所,但范某仍通过辱骂、蹲守、围堵等方式对郄女士进行骚扰恐吓。

  2023年12月27日,郄女士向广州市南沙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广州市南沙区法律援助处经审查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予以法律援助,并指派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赵靓楠律师承办本案。

  2024年1月2日,在赵律师的鼓励及陪同下,郄女士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立案。此后,赵律师多方搜集证据,并向法院提出代理意见以证明范某的人身危害性及家庭暴力事实。2024年1月4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发出人身保护令,裁定禁止范某对郄女士及郄女士之子实施暴力、威胁、辱骂、骚扰、跟踪、接触等行为,禁止范某进入郄女士目前居住的房屋内。郄女士及其未成年儿子的安全得到了保障。

  案例2:綦女士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援助案

  2021年11月,綦女士和柯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綦女士以55万元购买柯某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的某房屋,綦女士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购买该房产,并将房屋登记至自己名下。綦女士在收房的次日因下大雨从而发现房屋存在严重渗水的质量问题。这是綦女士拥有的唯一一套房屋,购房后已没有多少积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綦女士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綦女士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一审判决驳回了綦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3年3月,綦女士因不服一审判决拟提起上诉向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经审查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遂指派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蔡俄律师承办该案件。

  蔡律师在二审阶段通过实地考察房屋、收集证据、庭审上据理力争,最终使得案件获得了改判。2023年5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綦女士与柯某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柯某返还綦女士购房款。案件判决后,綦女士前往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赠送锦旗,感谢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及蔡律师的热心、热情、专业工作。

(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