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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系民心 优质服务获肯定

文章发布日期:2023-12-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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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法律援助受援人叶某金老人向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赠送了一面“临危受命 不负重托”的锦旗,表达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感谢以及对法律援助律师郭素静代理工作的认可。

  受援人叶某金是一位65岁的老人,其女儿曹某被丈夫陈某杀害,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儿子11岁,女儿4岁)无人照料,由受援人担任临时监护人。2023年5月,陈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受援人被告知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于文化水平低和经济困难,孤立无助的叶某金老人在开庭前向广州市法律援助处递交了法律援助申请。因距离开庭只有两个工作日,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立即指派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郭素静代理本案。郭律师知晓案件的紧迫性,在极为紧张、有限的时间里,有条不紊地开展了一系列的代理工作:第一,联系受援人,确认受援人的诉求,并第一时间安排与受援人面对面沟通,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第二,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办人提出紧急阅卷申请,并在接受指派的第二天早上即到法院阅卷,了解具体案情及相关信息;第三,根据与受援人面谈的情况并经得受援人同意,修改《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增加了要求经济赔偿的诉讼请求,并补充了证据材料。

  考虑到受援人年老且体弱多病,需要长期吃药,但每个月只有600多元的社保金以维持生活,曹某的两个孩子读书和生活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被告人陈某在法庭上明确表示自己无力负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郭律师恳请合议庭组织双方家属就经济赔偿事宜进行调解,并建议陈某家属代为赔偿受援人的经济损失。庭审结束后,为了帮助受援人能够顺利拿到经济赔偿,郭律师代表受援人与陈某一方进行了多轮沟通和谈判,并一再根据双方的意见调整、修改调解方案,但陈某家属始终不愿意作出实质性的让步,调解以失败告终。郭律师及时向合议庭提交了书面代理词,对受援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等问题发表代理意见。2023年8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判决被告人陈某赔偿受援人一方附带民事赔偿75935元。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叶某金老人忍不住再次落泪,特别感谢郭素静律师的付出以及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给予的帮助。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自成立以来始终系情于民,尽力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市法援处将提升案件质量作为工作重点,通过重新招募常备法律援助人员、优化案件指派方式、加强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管等方式,提升案件质量,更好地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