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为本,立法先行,打造海绵城市建设“广州模式”
自2021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以来,广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部署和要求,探索生态为本,立法先行,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广州模式”。
(生态过水栈桥)
立法探索
《广州市河涌水系规划》明确划定了754.7平方公里的水系控制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有效保护蓝色调蓄空间。目前正在结合本轮国土空间“三区三线”的划定,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全市划定105个一级排涝片区,划分3003个规划管控单元,复核蓄排能力,清算片区“水账”,明确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性指标。广州已构建完善的市、区两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为核心的海绵城市规划体系,基本实现多维度、多层次、多专业的全方位融合衔接。
目前,国家、省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尚未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我市已制定《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16件,明确提出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到项目立项、土地出让、“两证一书”、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建设项目管理过程。在市人大的指导下,“海绵立法”拟列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预备审议项目。项目已由市水务局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和立法团队开展前期工作,会同市司法局开展市内相关行业、部门调研,前往青海西宁、甘肃天水、陕西西安、福建南平、江苏宿迁、广东深圳等开展海绵城市考察调研,并形成《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各部门、各区政府意见。
(场地径流路径图)
海绵设施知多少?典型案例来“释法”
征求意见稿拟要求建设工程项目按照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和绿地、水务工程、河湖湿地等天然海绵体等具体分类要求同步配套建设海绵设施,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01 白云新城片区道路配套绿化项目
本项目主要存在问题为绿地竖向高于周边硬质道路及硬质铺装,雨水无法汇入绿地中;现场不透水硬化面积大,雨水无法进入绿化带,无法起到蓄渗补给地下水的作用。
为解决以上问题,本项目因地制宜设置植草沟、透水铺装、旱溪、蓄水池等海绵设施,起到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回用效果,并充分发挥公园绿地对雨水径流消减及过滤净化的作用,减少周边市政管网及下游河道排水压力。
(场地雨水径流路径图)
02 南岗河幸福河湖综合提升工程
从金坑河(金坑水库上游)向木强水库引水的隧洞及渠道淤积严重。同时水声涌汇入口以下段含沙量较大,水质较为浑浊,由水声涌及南岗河汇入的黄泥水影响了南岗河的水质。
本项目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广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创新雨水滞留、水资源利用系统,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供重要保障。
(净化工艺)
03 沥滘净水厂三期工程海绵城市建设
沥滘净水厂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厂区内部大部分雨水、生活污水由东南往西北排,污水最终排向进厂污水管网,雨水向西排入西江涌。
本工程主要采用下沉式绿地、绿色屋顶、透水铺装、雨水花园、植草沟等低影响开发措施,对排水系统、绿地花园系统等部分进行海绵化建设。雨水通过下渗减排、滞留转输等海绵化措施,平均污染削减率为78.1%。
(海绵设施整体布局)
来源 | 广州市司法局立法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