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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倾力打造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劳动者法援服务“广州模式”

文章发布日期:2023-10-1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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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等14人自2021年10月起先后入职某家政服务公司任保洁师、厨师,自2022年2月开始,某家政服务公司开始拖欠员工工资。2022年8月下旬,张某等14人陆续向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将案件指派给朱晓庆律师承办。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向受援人了解案件具体情况,针对每个受援人的情况,制定了案件的代理思路:受援人提供App平台部分数据截图,证实完成订单数额,提供微信聊天记录佐证工资条的真实性。受援人提供的劳动合同、工资条、微信聊天记录和银行转账记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受援人的工资标准。2022年9月,承办律师代理张某等人向广州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广州市劳动仲裁委启动了快速审理机制,在立案后3日内开庭审理了张某等人的案件。经过仲裁庭调查,最终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代理意见,支持了受援人的仲裁请求。案件裁决后,承办律师指引受援人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资垫付申请,最终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33497.9元。”此案例被2023年10月12日《人民日报》出版的作品《法律援助惠民生暖民心(法治头条)》引用,这是广州市司法局为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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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惠民生暖民心。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维护问题受到社会关注。广州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将外卖小哥、快递员等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劳动者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群体,依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举措,严格案件监管,持续努力为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劳动者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据统计,仅2022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灵活就业与新业态人员法律援助案件超900件。

  搭建维权平台

  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人社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设立法援窗口,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天河区员村工人文化宫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援工作站”,派驻或安排值班律师,向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劳动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区别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加盟协作、共享用工等不同用工方式,根据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劳动者与所在新业态企业的法律关系,进行分类指引,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大平台开通法援“绿色通道”,实施“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公益项目,切实增强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劳动者获得感。

  建立工作机制

  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主动作为,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迅猛发展,加强对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的法律援助,联合开展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政策研究;采取多种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仲裁诉讼等服务,维护好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将广州打造成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高地。”加强案件办理衔接,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对不符合政府法律援助受理条件但符合工会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引导申请人向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工会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时,遇到申请人主张劳动权益之外的其他权益的,符合政府法律援助条件,引导其向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在工作站现场提出需求的,由工作站协助办理。在涉灵活就业群体案件的应急处置上,加强与工会组织的协作,增强群体性案件的信息情况互通、律师资源整合共享、案情发展形势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风险,实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提升服务质量

  通过广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号召,结合律师行业党建“法治领创”项目,组织党员律师积极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参与法律公益服务。招募“政治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擅长劳动争议、合同、侵权责任纠纷等法律事务的律师和广州市律师协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等30名党员律师和律师行业领头人组成服务团队。在党员律师上岗前,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组织专门培训,详细解读《法律援助法》重要意义及具体内容、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和窗口值班注意事项等。设立“党员律师法律服务示范岗”,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吸引更多优秀律师投入到为公益法律服务的行列中来,用心用情用功为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广州市司法局党建创新类项目《法援律师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惠民服务“零距离”》获首届广州市区直机关“金穗杯”工作创新大赛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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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某家政管理服务公司数百名员工向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该公司根据客户预约时间及地区安排员工上门为客户提供保洁、家政服务,员工按照公司要求在约定时间前往客户家中提供服务,并在公司APP上完成打卡。自2022年2月起公司未能足额发放员工的工资,未能为员工正常缴纳社保。员工与公司就工资发放问题进行沟通未得到满意答复,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信访、投诉,经相关部门组织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经审查认为该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指派杨满玉律师承办其中吕某某等60名员工的案件。承办律师通过电话方式逐个联系每位员工,尽可能地了解每一位员工的工作情况和当前诉求,悉心指导受援人收集、准备相应证据材料并向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承办律师积极引导受援人与公司进行协商,参与案前调解。通过承办律师与公司长达近2周的沟通协商,本案最终分3个批次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分批结清欠付工资。部分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经与公司协商,同意撤回法律援助申请,留在该公司继续工作并接受延迟发放工资方案。其余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的员工继续进入仲裁程序,由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其仲裁阶段案件,收到较好效果。

  (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