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取得务实成果 各方就深化法律和司法行政领域合作签署联合声明
9月5日上午,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在上海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大会致贺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在开幕式上宣读贺信,向大会致欢迎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张明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司法部长贺荣主持会议并作主旨发言。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多边合作机制。本次会议由中国司法部主办,这是时隔10年后再次在我国主办。与会各方围绕会议机制建立10年来取得的成就与面临的挑战深入交流,就加强法治领域务实合作形成一系列成果。各成员国司法部长一致认为,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在法律和司法领域开展合作十分重要,各方就加强各成员国(法律和)司法部之间互动、深化法律服务领域合作、继续定期对话并切实执行协议等达成一致,共同签署《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强调,加强本组织成员国(法律和)司法部之间的交流,以扩大在法律和司法领域的合作;组织会议、法律合作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以更好地交流经验;继续开展司法鉴定和法律服务专家工作组的活动,深化法律服务领域合作;相关国家根据本国实际,推动法律法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专家信息的交流,以促进成员国法治发展。
贺荣在主旨发言中表示,中国司法部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主席贺信精神,立足行政立法、依法行政、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相关职能,同各成员国司法部一道,秉持“上海精神”,深化交流合作,为各成员国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期间,贺荣分别与伊朗司法部长拉希米、副部长贾姆,哈萨克斯坦司法部长叶斯卡拉耶夫,吉尔吉斯斯坦司法部长巴耶托夫,巴基斯坦总检察长阿万,俄罗斯司法部长崔琴科,塔吉克斯坦司法部长阿舒里约恩,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长塔什库洛夫举行双边会谈,并与俄罗斯司法部长崔琴科签署2024-2025年合作框架,与吉尔吉斯斯坦司法部长巴耶托夫签署2024-2025年合作计划。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法律和)司法部长以及部分成员国驻华使领馆官员代表等现场出席会议,其中伊朗司法部首次作为机制成员,司法部长、副部长均出席会议;印度法律和司法部长梅格瓦尔作线上发言。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贻星,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清,中共上海市委常委、秘书长李政等出席开幕式。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和相关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代表等370余人分别参加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和法律服务国际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