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司法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来穗执业助推三地法律服务“软联通”
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一步发挥港澳律师的专业作用,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港澳律师内地执业试点期限延长三年至2026年10月4日。
自202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内开展港澳律师执业试点已有3年。3年来,广州大力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强化高水平对外开放和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优化营商环境,多措并举,积极营造引得进、留得住的一流引智环境。
从中国0001号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何君尧首选广州执业,到如今已有96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广州执业,约占全省总量的1/4;从2022年8月首宗由澳门律师在内地执业代理的案件,在广州南沙区法院成功调解,到如今已有20多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推荐成为省、市调解员、仲裁员,广州抢抓发展机遇凸显“双赢”,充分体现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广州执业的试点成功落地,更多的港澳法律专业人才要素在大湾区便捷流通,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行业对接更加紧密,港澳律师业发展逐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近年来,广州市司法局围绕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有序推进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加强湾区合作交流,完善国际法律服务机制,不断探索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有序、深度、全面的共建与融合。截至8月底,全市律师已突破2.4万人,同比增长12.86%,占全省32%,位居全国城市第三;律所950家,同比增长7.8%,占全省21.85%。涉外律所269家,涉外律师1100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96人,粤港澳联营所5家,境外律所驻穗代表处19家,9家本地律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20家。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的基础。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法律体系”的特点,随着大湾区融合发展不断深入,对跨境法律服务和法律专业人士产生了大量的市场需求,同时,广州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港澳律师可以在跨境法律服务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并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广州律师行业在通过积极参与大湾区建设,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保障过程中,向港澳律师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国际业务,助力优化本地营商环境,提升本地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实现多赢。
广州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来穗执业。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八条措施》;积极推动在广州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降低港澳联营所有关条件的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广州执业申请工作指引》,发布鼓励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来穗执业十项措施,全国率先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在市律师协会官网及律兴APP开设“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专栏”;召开全市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举办广州深化律师体制改革30周年暨高质量发展经验交流会,策划系列宣传、调研活动,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等方面,广泛听取港澳律师意见和建议;成立支持南沙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法律事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发布首批220个支持南沙发展的法律服务产品,成立全国首个港澳律师执业孵化站,成功孵化13名大湾区律师;制播全国首个“大湾区律师访谈”特别专访电视栏目;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纳入“广州涉外领军人才库”,推荐港澳律师加入广州市仲裁员、调解员队伍;与公安、税务、港澳办、海关沟通协作,推动有关部门在促进完善港澳律师出入境、税收缴纳等方面予以支持。
通过推出积极有效的执业保障和支持措施,提供更多港澳律师参与行业管理、专业交流、对接企业等平台渠道。
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战略部署,并要求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为中国律师业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同时,随着中国企业不断“走出去”,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逐步增多,在跨境争议解决、涉外知识产权、跨境金融与境外上市、海外投资并购、跨境电商、海事海商、数据出境合规、海外企业合规、贸易制裁与管制、跨境婚姻家事、跨境破产、域外裁决认可与执行等专业领域,企业需求较为迫切,需要找到专业、可靠以及语言沟通良好的涉外律师。
广州市司法局鼓励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充分发挥熟悉普通法、葡语系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则、精通国际语言、国际业务经验丰富、拥有较多优秀海外律师团队合作资源等优势,通过加入内地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紧密合作,将有助于广州律师行业更便捷、高效对接涉外法律服务市场,打好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五外联动”组合拳,更好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为广州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 |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