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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2年12月30日
全国率先!广州市法院与广东证监局携手落地证券虚假陈述民事案件执法司法协作机制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签订《关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处理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据了解,该《合作备忘录》是全国率先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通知的共识文件。市法院副院长陈淡卿,广东证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邹陵曦会签《合作备忘录》。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当前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金融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近年来,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司法服务证券市场发展,探索证券纠纷处理机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3年以来,市法院共审结证券纠纷案件6000余件,涉及佛山照明、超华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2021年,市法院审结全国首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集体诉讼案,该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为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实施提供了优秀范本。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市法院和广东证监局一直以来注重交流合作,不断探索合作的新方式,拓展合作的新领域,加强法院司法与监管执法的有效衔接。
陈淡卿指出,早在2014年初,市法院与广东证监局便签署了《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备忘录》,并据此紧密开展证券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此次签署合作备忘录,将就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处理建立新的合作。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在处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执法过程中,将建立案件通报、事实调查、法律适用、学习培训等方面的日常合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审判质效。
邹陵曦指出,市法院与广东证监局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商定以合作备忘录的形式开展合作,把中央要求及广东省的实施方案早落地、早落实、早见效,确保形成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合力。双方签订合作备忘录,将进一步加深双方合作程度,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和监管部门的协同作用,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
市法院、广东证监局法律事务处、投资者保护工作处相关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