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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2年12月30日

广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保护中小投资者(三) :“诉前调解+在线司法确认”跑出加速度

2021-12-15 09:5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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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中小投资者是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重要指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司法局牵头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工作。市司法局联合广东证监局、市法院等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提供广州样本。

       一、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体系

       市司法局牵头制定《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明确规定,通过地方立法构建中小投资者保障体系,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将《广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列入立法规划;起草《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出台《加强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复制推广“3+X”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多元化纠纷解决制度建设,形成了科学规范、高效运行的多元解纷规则体系。市法院出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证券期货纠纷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意见(试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法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机制的试行意见》《广州法院关于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实施细则》等多元解纷制度文件,着力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水平,为多元解纷提供更多有益的“广州模式”。

       二、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保障调解审判有效衔接

       为促进我市商事调解制度发展,进一步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广州市司法局指导广州市律师协会于2020年9月成立了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了《关于共同建立广州市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合作协议》,就经调解中心调解的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达成合作协议,对委派、委托调解、司法确认、诉与非诉衔接、线上调解及信息通报等事项予以明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合作协议》,建立适用于两级法院的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利用了广州金调委的专业优势,促成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便捷、高效地化解纠纷。

       三、发挥调解优势为解纷提速增效

       截至2021年10月7日,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已受理405件法院委托委派及自行受理的案件,涉及诉讼标的金额超过62亿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的案例中广州某A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申请调解,各方于8月18日既签署了调解协议。8月19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26日组织线上听证,8月27日出具《民事裁定书》,对该案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至此,各方当事人在一个月左右,顺利完成了全部调解和司法确认程序。今年,广州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一个涉案标的4亿元的案件各方当事人登录广州法院在线多元纠纷化解平台(ODR平台),在线签订了调解协议,并过ODR平台在线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法院随即通过5G庭审本,快速组建智能虚拟法庭,由法官主持听证,在线形成司法确认。

       以上案例充分体现了我市在“诉前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制度的优势,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