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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3年09月14日
广州法援:疫情防控“不缺位” 为民服务“有招数”
近日,一名法律援助律师致电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称自己居住的小区有居民确诊了新冠肺炎,自己不方便继续承办申请人陈某的劳动仲裁案件。鉴于该案一周后就要开庭,工作人员马上联系受援人陈某,建议延期审理,但被陈某拒绝。
时间紧迫,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立即采取应急动员措施,两个小时就为陈某更换了承办人,并迅速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通过网络渠道转送了案件材料,赢得受援人好评。
这只是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工作的一个缩影。
疫情肆虐无情,法律援助有爱。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履职尽责,创新工作机制,防控与服务并举,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书写新时代“广州法援人”的责任与担当。
服务大局显担当
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建党员先锋突出队,设立党员先锋模范服务岗,号召党员走在前作表率,在积极参加法律援助窗口一线值班接待的同时,做到带头参与社区值守、配合社区防控、做好关爱服务、开展宣传引导、筹集急需物资、加强家庭防控、坚决抵制谣言、监督违规行为、搞好公共卫生和发挥特长优势“十带头”,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组,及时收集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法律援助事项业务指引》。组建劳动争议律师咨询团队,指导法律援助律师在提供相关事项的法律咨询、办理劳动争议纠纷法律援助事项过程中,应当首先向申请人释法说理,引导申请人选择尽量运用企业内部、工会、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促成劳动争议纠纷以和解、调解、联调等方式快速解决。
防疫服务两不误
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信息的公示公告,做好与办案机关以及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安排好疫情期间的案件受理和指派工作,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各法律援助机构将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进行公示,并将办公座机转接到专门工作人员手机上。
对于来电预约的非紧急办理事项,进行解答和解释说明,并让来电人留下联系方式,告知疫情结束后进行办理。
对于紧急事项,确需马上办理的,与当事人提前确定好办理时间,告知带齐所需材料,并提前针对办理窗口做好消毒和预防工作,请当事人主动告知本人健康状况,确保服务工作在身体状况、场所条件、防护措施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进行。
对于急需办理的法律援助业务,特别是农民工讨薪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等维权案件的法律援助案件,在接待场所开通法律援助涉疫情防控“绿色通道”或设立专门接待窗口,建立快速受理办案机制,避免来访群众在场所长时间聚集等待。
创新举措少碰面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避免人员聚集、交叉感染,该处大力倡导热线和网络等远程或在线服务方式,发动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和志愿者指引人民群众尽可能通过“粤省事”“12348广东法律服务网”、广州市司法局“24小时线上免费疫情应急法律服务平台”和“广州市法律援助”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足不出户获得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构建了以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以电话、网站、微信、手机App等多种接入渠道为载体,全方位、全天候、多渠道响应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法律需求的法律援助信息化服务格局,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援助服务不打烊,值班律师不缺岗。
在“广州市法律援助”微信小程序摇珠报名中设置条件,要求法律援助律师承诺近14天内无重点疫区接触史,且本人及共同居住的家人身体无不适和其他发热咳嗽症状才可报名参加。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办案机关沟通协调,通过网络化方式实现无纸化无人员接触收案,指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时将材料邮寄给法律援助律师。拟在广州市律师协会网站发布紧急招募通知,号召市律师协会无重点疫区接触史的律师踊跃参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履行律师社会责任。探索推动视频电话等方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据统计,2月3日-13日,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74人次;指派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件、刑事法律援助通知辩护案件31件。
稿件来源 | 市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