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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3年09月14日
特事特办!广州适度放开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跨地域工作限制
广州市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到企业调查核实、全力帮助社矫对象复工复产
广州市、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和社区矫正机构在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围绕“六稳”、“六保”、复工复产提速扩面等要求,推出一系列得力举措,依法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复工复产稳就业,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助力广州市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一方面,广州市司法局专门制定了《广州市社区矫正机构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强化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法治服务保障的工作措施》,指导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深入排查,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复工复产复商复市需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主导企业的法律保障,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出台的防疫指引和纾困政策,引导其科学、有序地进行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另一方面,在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简化审批程序,实行人性化管理。比如对工作或经营场所在广州市外以及需要经常性跨市工作或洽谈业务的社区矫正对象,临时允许其跨市工作,并可摘除其限制在广州市范围内活动的电子监控定位手环;对于在广州市外执行社区矫正的对象,如果与广州市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意向书等并且能够在广州市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允许其申请变更执行地,为社区矫正对象复工复产提供便利,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海珠区社区矫正对象黎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由司法行政机构执行社区矫正,直到明年5月才结束。由于黎某是某大型房地产企业分公司负责人,该分公司工程管理人员50人,在省内多地的工程业务因受疫情影响而停滞多时,因此急需黎某到惠州、珠海、清远、云浮等市联系洽谈工程复工事宜,并重新开拓新业务,如果项目顺利复工,企业年产值可望达15亿元。海珠区司法局通过调查了解、审慎研究,要求黎某在服从监管、定期报到并完成社区矫正规定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任务前提下,同意其在省内指定区域范围开展业务工作,以便尽快实现企业的复工复产。
越秀区社区矫正对象施某(化名)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至2021年止。施某作为广州某公司主要负责人,主导设计了佛山市空中立体救援项目的商业方案,该项目受疫情影响已停滞近3个月,亟需加快设计、施工进程。经施某本人申请及其所在公司证明、越秀区司法局特事特办,同意施某往返广佛两地工作,以便相关项目能够尽快恢复运作,助力佛山市改革创新,加快建设“地面+空中”的全方位救援体系。据施某所属公司测算,成功推动该项目运行可为佛山市国有企业年增收4000余万元,为施某所属公司年增收5000万元。
广州市社区矫正对象施某获批跨市工作后马上恢复开展佛山市空中立体救援项目
截至5月31日,广州市社区矫正机构已批准36名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赴外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据初步统计可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并有望实现公司增收30亿元/年;批准73名社区矫正对象跨地市工作或提供寻找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促其就业、助其合法减免租金等,预计增加其个人收入超过1000万元/年;另有近70名社区矫正对象申请跨地市工作、出差或申请提供法律帮助等情况,有关社区矫正机构正在办理审批中。
来源 | 长安评论、广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处
通讯员 陶荣精、罗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