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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3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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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这四类行为涉嫌违法

2021-06-09 15: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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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建山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司法局积开通涉疫文件审查“绿色通道”,认真做好涉疫法规规章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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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广州市及时出台《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授权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或者发布决定、命令、通告等,并报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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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律法规及上述决定的授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发布通告18份,这些通告全都经过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其中近期(今年5月29日起)发布6份通告,主要针对分级分类防控、离穗车辆和人员管理等方面。

  目前,广州市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了少数人不配合流行病调查等情况,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依法给予处罚。”张建山提到,主要涉及妨害执行公务行为、散布谣言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妨害传染病防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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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广州市司法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硬仗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