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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规定》立法后评估报告(摘要)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规定》实施十年来的总体评价
2013年—2022年广州市军人随军家属个人身份情况统计表(表格1)(所有数据来自各年度安置计划,下同)
从表格1可以看出,2013年—2022年,广州市共安置军人随军家属3241人,其中安置公务员身份305人,事业单位人员身份1077人,企业、无工作等人员1859人。
(一)《规定》的主体责任明确,彰显了广州担当,树立了广州形象
2013年—2022年广州市各单位安置军人随军家属情况统计表(表格2)
2013年—2022年广州市安置军人随军家属接收单位情况统计表(表格3)
从表格2和表格3可以看出,2013年—2022年,11个区共安置军人随军家属1982人,累计260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安置军人随军家属417人,累计176家市属国有企业安置军人随军家属232人。610人选择自谋职业。尽管每年需要就业安置的军人随军家属都在300人以上,但归功于《规定》的顺利实施和全市各单位的主动作为,广州市每年都能圆满完成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真正为稳定“部队后院”彰显了广州担当,树立了广州形象。
(二)《规定》的安置方式多样,创新了安置模式,提高了安置效率
1.指导性双向选择就业的“主渠道”有力促进了“双赢”局面
一是参会的单位多。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2022年,除了11个区每年全部参加外,全市每年分别还有157家、161家、265家和231家单位参加双向选择就业安置见面会。二是提供的就业岗位多。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2022年,双向选择就业安置见面会上每年分别提供1288个、1351个、1053个、821个就业岗位,供求比例分别达到了3.6:1、3.2:1、3:1、2.6:1。三是双向选择达成意愿比例高。从表格4和表格5可以看到,在需要安置的3241名军人随军家属中,通过双向选择见面会达成意愿的有1429人,占比44.1%。机关事业单位身份的军人随军家属在双向选择见面会上达成意愿的比例更高、更明显,在属于机关事业单位身份的1382名军人随军家属中,通过双向选择见面会达成意愿的有923人,占比高达66.8%。
2013年—2022年广州市属军人随军家属双向选择见面会达成意向统计表(表格4)
2013年—2022年广州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身份的军人随军家属双向选择见面会达成意向统计表(表格5)
2.指令性安置的“硬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就业安置的执行力
2013年—2022年广州市符合指令性军人随军家属情况统计表(表格6)
2013年—2022年广州市实际需要就业安置和符合指令性安置的军人随军家属情况统计表(表格7)
从表格6中可以看出,十年来,符合指令性安置的共1608人,占比48.5%。从表格7中也可看出,即使在需要制定就业安置计划的1202名安置人员中,符合指令性就业安置的也达到了573人,占比47.7%。指令性安置为一些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立功受奖、因公致残等军人的随军家属和自身学历高、有职称、有能力的随军家属提供了更有针对性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撑。
3.自谋职业的“新出路”拓展了就业安置的新模式
2016年—2022年广州市选择自谋职业的军人随军家属情况统计表(表格8)
从表格8可以看出,自2016年实施《广州市自谋职业随军家属申领基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办事规程》以来,选择自谋职业的随军家属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在企业或无工作的1337名军人随军家属中,选择自谋职业的军人随军家属610人,占比45.6%。这给暂时不方便上班的军人随军家属,提供了较为理想的就业安置方式。
(三)《规定》的服务流程清晰,明确了时限节点,规范了就业安置
1.及时收集资料
每年3月31日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规定》收齐年度需要安置的驻穗部队军人随军家属资料。
2.严格组织初审
每年4—6月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规定》的有关条款,认真细致审核军人随军家属递交的资料。
3.加强部门沟通
每年6—7月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年军人随军家属的身份、学历和编制岗位等实际情况,分别向市委编制部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发函或当面研讨,充分征求预分配指标意见。
4.周密举办双选
每年7—8月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都会举办年度广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见面会。
5.加大培训力度
每年7—8月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都会举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指导培训班,对纳入本年度就业安置的军人随军家属开展就业创新政策宣讲和技能提升培训。
6.制定年度方案
每年9—11月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结合军人随军家属专业、工作经历、部队驻地等情况,制定详细周密的年度就业安置计划,与双选结果、自谋职业人员一起印发至相关单位。
7.抓好督促落实
每年12月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督促各接收单位按照时间节点,严格审核军人随军家属档案,最终确认军人随军家属身份。对于属企业和无工作人员身份的随军家属,督促各接收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供优质就业岗位,确保100%安置到位。据不完全统计,十年来,除34人因档案原因、87人因个人原因放弃就业安置外,其余3120人全部安置到位。
二、《规定》实施十年来的做法评估
(一)坚持高站位、实举措、严制度,切实织牢机制密网
1.政治站位高
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坚持服务讲政治、强国防、促双拥大局,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小,多次在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中不断推进双拥工作取得新进步新成效。
2.思路举措实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专门研究部队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讨解决驻穗部队提出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3.落实政策严
坚持每年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安排、合理规划年度就业安置计划,积极落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方式、就业补贴等措施。各区和市属各机关事业单位均能从大局出发,根据年度计划,积极安置军人随军家属。
(二)坚持分类型、多方式、强帮扶,不断拓展安置渠道
1.不断拓展见面会“主渠道”
广泛动员各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参加统一组织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见面会。
2.严格落实指令安置“硬要求”
严格按照《规定》第十三条的七类军人随军家属情形,开展指令安置工作,使这部分军人随军家属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积极倡导自谋职业“新出路”
对选择自谋职业的军人随军家属,严格落实《规定》要求,落实保障政策。
4.做到全员安置“不漏人”
对没有签订意向表、不符合指令性安置也不愿选择自谋职业的军人随军家属,综合考虑其学历层次、专业特长、部队驻地或户口就近等情况,全部推荐安置到相应的区和市属国有企业。
(三)坚持强担当、深调查、敢碰硬,顺利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1.深入摸清底数
针对曾经存在的“一市两政策”问题,严格执行《规定》,多次召开座谈会,逐个收集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情况,切实摸准查清底数。
2.顺利解决遗留问题
采取拉单列表、挂号销账的方式,明确责任、形成方案、抓好落实,并在两年内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不放过一个尾数
专题召开“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历史遗留问题”部署会,全面摸清底数,全面梳理人员,确实做到不漏报、不误报、不错报。
三、《规定》实施十年的问题分析
(一)《规定》的个别限制性条款有待考量
2019年—2022年广州市因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一款没有安置的军人随军家属情况统计表(表格9)
从表格9可以看出,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以来,因《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和第六条第一款而没有纳入广州市年度就业安置计划的军人随军家属共有104人,占比7.2%。特别是第六条第一款有89人,占比6.1%。
(二)《规定》对自谋职业设置不够谨密
1.生活补贴相对偏低
2016年—2022年广州市选择自谋职业的军人随军家属生活补贴情况统计表(表格10)
从表格10可以看出,选择自谋职业的军人随军家属,从2016年到2022年,只涨了391.6元。
2.按区领取过于集中
2016年—2022年广州市选择自谋职业的军人随军家属各区分布情况统计表(表格11)
从表格11可以看出,十年来选择自谋职业的军人随军家属,主要集中在白云区、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分别是209人、141人、125人、52人,占比分别是34.3%、23.1%、20.5%、8.5%。
2017年—2022年白云区对自谋职业军人随军家属补贴和社保缴纳情况统计表(表格12)(该数据由白云区经办部门提供)
2017年—2022年天河区对自谋职业军人随军家属补贴和社保缴纳情况统计表(表格13)(该数据由天河区经办部门提供)
从表格表12和13可以看出,白云区和天河区实际发放的金额始终保持增长,目前已达分别达到270多万元和198万多元,对于区一级财政来说,有一定压力。
(三)《规定》的个别条款有内容重复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都是涉自谋职业经费责任内容,可以根据内容合并归纳为一条。
四、《规定》当前面临的矛盾困难
(一)随军家属数量居高不下,安置压力不断加大
2022年11月28日,《关于调整规范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的意见》指出:“现役军官(含警官)和三级军士长以上军士(含警士)......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因此,今后广州的军人随军家属的安置量进一步增加的可能性加大。
(二)地方机构改革编制缩紧,空缺编情况越来越少
广州的机关事业单位还处在新一轮改革中,各单位的空缺编制越来越少。
(三)属于企业或无工作人员身份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观念与现实尚有差距,对就业安置期望较高
2013年—2022年广州市企业或无工作人员身份的军人随军家属安置情况统计表(表格14)
从表格13可以看出,对于属企业或无工作人员身份的军人随军家属,30%的人还是愿意选择到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只有7%的人愿意去市属国有企业。
五、对《规定》修订的意见建议
2022年1月17日,《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军政〔2022〕54号)(以下简称54号文)正式印发,《规定》的修订建议紧紧围绕54号文作出适当调整。
(一)《规定》需要增加的部分
1.严格按照54号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责任分工
54号文第一点第(二)项,第四点第(十三)项等这些条款内容全面、职能分工明确,是《规定》修订的重要依据,建议参照使用。
2.增加个别照顾性条款
54号文第一点第(三)项可以直接增加采用,对于属企业(含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人员)、已失业或无工作单位的随军家属,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或街道辅助性岗位的,建议能够有适当提高薪酬待遇的条款。
3.拓展就业安置渠道
54号文第二点第(八)项,第(九)项等条款务实有用,可以放在安置渠道中予以增加采用。
4.增加第四种就业安置方式
对于没有双选上,不符合指令性安置,也没有选择自谋职业的军人随军家属,建议以推荐就业或计划性安置的方式安置就业。
(二)规定需要修订的部分
1.对限制性条款进行整合
可以将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整合在一个条款中明确较为合适。
2.调整自谋职业补贴金额和发放方式
将目前执行的补贴发放方式补充吸纳进新《规定》中。
(三)规定需要删减的部分
主要是建议将《规定》中重复的、指导意义不明显的内容予以删除,使得新《规定》文本质量更高。如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八条,涉及“(县级市)”的表述均应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