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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报告(摘要)
广州市公安局
2022年7月至12月期间,广州市公安局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开展《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坚持以科学原则为指导,坚持以提升实施效果为导向,以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目标的评估指导思想,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社会调查、部门座谈、比较研究等方法,并重点从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及实效性6个方面开展评估,较为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规定》的实施绩效情况。
《规定》自颁布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在广州市的法治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立法目的;是指导和保障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和指南,明确大型群众性活动参与各方的责任,压实承办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方、承办方、场馆方等各类主体对《规定》的具体要求落实情况良好,相关主体对《规定》的立法有效性评价较高。调查显示,相关主体和社会公众高度认可《规定》及其实施效果。
一、总体评估
《规定》明确了行政机关行政职能,规定了活动主办方、承办方等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规定》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国家《条例》)等上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与同位阶的相关制度相衔接,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具有可操作性。总体评估结论是:《规定》实施情况良好,可根据新要求、新趋势进一步明确细化和完善。
(一)立法目的的实现程度
82.5%的被调查机构认为《规定》实施后有显著效果;77.5%表示能针对性、有效性地解决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93.0%受访公众表示广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非常安全有序。评估小组认为《规定》有效规范了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规范了行政机关执法行为,明确了行政机关行政职能,规定了主办方、承办方等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相关主体对《规定》的立法有效性评价较高,实现立法目的。
(二)对大型活动的保障和促进情况
广州市作为超大型城市,常住人口超过1800万,实际管理人口超过2300万,历年来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数量不断增加,规模规格不断扩大提升。纵观近年来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2015—2021年广州市共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6000多宗近18110场次,活动现场总观众超过10208万人次,各活动现场均安全有序。《规定》已经成为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基本指南和遵循,促进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人身与财产安全。
(三)具体要求落实情况
《规定》从总则、安全管理、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行政部门、主办方、承办方、场馆方等各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实践操作中,通过加强领导和统筹力量资源,对重大活动采取开展跨部门联动、多主体合作制度等措施,保障了相关活动的安全有序开展。92.5%的被调查机构认为《规定》符合便民、高效的原则,90.0%认为设定的制度和措施简便、易操作,评估小组认为《规定》的具体要求落实情况良好,部分环节的具体落实措施需进一步细化、明确。
(四)组织实施机制情况
广州市出台的《规定》明确大型群众性活动参与各方的责任,压实承办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了全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规定》,广州市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分工,构建和强化政府部门间的合作机制,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共同高效防范化解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82.5%的被调查机构对于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按《规定》高效履行职责方面表示基本落实;被调查机构均表示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运作比较科学合理。《规定》中的相关机制对于规范政府部门行政管理和公安机关执法行为都有积极促进意义,且都能够被积极落实,成为保障和推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的关键。
(五)社会认可度、满意度情况
调查显示,超过90.0%的被调查对象认可《规定》,96.0%的被调查对象认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需要获得安全许可,超过90.0%被调查对象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过程中涉及的支持、保障、审查、整治和监督等方面的工作表示满意,反映了社会对《规定》及其实施效果的认可。
二、评估意见
1.合法性
《规定》制定主体符合法律规定,制定程序符合规定,整体的条款内容体现了法律法规和上位文件、相关政策对规范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要求,是一部合法有效、适用性强的政府规章。但是由于《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省《管理办法》)在2015年颁布实施,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而《规定》2014年已经颁布实施,2019年少幅修正,在一些方面没有做到与时俱进。
2.合理性
《规定》贯彻上位法的要求,结合广州市地方活动特点,增加了大型群众性活动种类,细化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对安全管理机制、安全责任内容、安全许可制度进行了细化完善,使法规更具指导性、监督性、实操性。《规定》中加入了行政监督内容,明确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被调查机构82.5%认为列举的群众性活动类型比较全面;97.5%认为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界定清晰或比较清晰,95.0%认为提及的部门满足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需要。
《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条款设置基本合理,各项管理措施基本恰当,采用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立法目的,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有部分条款有进一步优化完善的空间,但这不涉及《规定》合理性的问题。
3.协调性
《规定》有关大型群众性活动定义、许可申请程序要求、相关方职责、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的规定是相互衔接、协调的。《规定》中涉及的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规定能够互相契合,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不冲突。《规定》的协调性得到了各方主体的充分肯定,80.0%的被调查机构认为《规定》与同位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制度相衔接。
4.可操作性
《规定》的可操作性较强。其中的安全许可制度对公安机关安全许可受理决定、审核时限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市、区两级安全许可的权限,在上位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划分标准,对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进一步细化完善。被调查机构92.5%认为《规定》的程序和措施符合便民、高效的原则;90.0%认为《规定》设定的制度和措施简便、易操作。但在活动人数的计算、人流控制、场地安全容量等问题上尚有待完善、细化,使安全许可制度在实际适用中更具有可操作性。
5.规范性
《规定》的条文表达规范,用语明白易懂、基本概念含义基本清楚,无明显的语病、语法等语言不规范问题。《规定》对管理部门、管理要求和程序、违法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前后表述一致、逻辑严密。条文表达的法律规范的内容完整、内涵清楚,符合法律规范表达的专业技术要求。不存在影响《规定》正确、有效实施的情况,但需进一步细化完善活动场所相关设备设施要求,对相关职责予以区分。
6.实效性
《规定》的实效性显著。超过90.0%被调查机构和公众认为《规定》的实施有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规定》实施的人力、财力等成本支出与实施效益之间的比例关系适度。大部分被调查机构认为《规定》能针对性地、有效地解决目前在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规定》的出台对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三、评估建议
鉴于广州市的《规定》实施于国家《条例》之后,但国家《条例》的内容相对宏观,与地方的适应性不高;而省《管理办法》于2015年公布并于2019年修订,相关条款则更为详细。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于高质量的精神文明需求更为多元,各种大型群众性活动越来越多,为适应新形势下需求,有必要对《规定》相关条款做出进一步调整细化。结合本次评估工作,对相关条款的修改方向作出初步建议,为下一步开展修订工作提供参考。
(一)完善和优化大型群众性活动定义与管理范围
结合省《管理办法》,以及广州市近年来实际情况,建议将《规定》第二条涉及的关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定义以及范围予以修改完善。
(二)健全和明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职能
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机构改革有序推进,迄今基本完成,在2019年修订基础上,以及安全管理中需要经常涉及的监督事项,有必要进一步增加和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安全管理职责。
建议增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急管理条款。
(三)进一步细化各方安全主体责任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中,安全责任最为关键,这也是各方协同的核心环节,直接决定了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成效。因而有必要结合实践、各方主体的反馈意见和上位法规定,对相关条款提出进一步完善或细化的思路。
(四)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
明确底线,完善约束机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是保障法规规章正常履行的必要措施。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中,涉及主体多、环节多,各方都应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并且应尽可能明确相关细则。
(五)其它建议
1.加强对大型活动场地的硬件及监控技术的管控。
2.制定相关标准,明晰活动类型及参与人数等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