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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为了加快推动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做好《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起草工作,保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在立法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众可以重点对以下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关于产业集群培育、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行业协同创新的意见和建议;
(二)在车路协同设施建设方面,关于智能路测设施、云平台管理、高精度地图管理等领域,以及同国家“车路云一体化”试点、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等工作相衔接的意见和建议。
(三)关于具有不同级别自动驾驶能力的智能网联汽车,在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过程中配备驾驶人或者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
(四)关于开展商业化运营的智能网联汽车的主体和车辆应具备条件的意见和建议;
(五)关于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运营区域开放模式和范围的意见与建议;
(六)关于智能网联汽车在保障基金设立和保险创新领域的意见和建议;
(七)关于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违法情形处理的意见或建议;
(八)关于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意见或建议。
二、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2月28日前反映或者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一)登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http://gxj.gz.gov.cn/hdjlpt/yjzj/answer/34524)或者广州市司法局官网
(https://sfj.gz.gov.cn/ztlm/xzlf/gzyjzj/)查看,并提交意见建议。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13502416796@139.com。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或建议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政府大院综合楼605办公室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汽车产业处陈成,联系电话:020-83123927。
备注:请在信封上注明“《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意见建议”;提交意见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