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17 广州市司法局 粤ICP备09006188号 网站标识码:4401000042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13号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cjgj.gz.gov.cn/hdjlpt/yjzj/answer/29524
为加强广州市气瓶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气瓶安全主体责任,防范气瓶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州实际,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广州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进行修订,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公众可以重点对以下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对行业协会发挥作用的意见和建议(第五条)
(二)对液化石油气瓶配送规定的意见和建议(第十八条)
(三)对车用气瓶特别规定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二条)
(四)对法律责任条款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三条)
(五)对气瓶安全监督管理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公开征集意见时间
2023年7月10日-2023年8月8日。
三、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登录广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s://sfj.gz.gov.cn/ztlm/xzlf/gzyjzj/),查看全文并提交意见建议;
(二)登录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网站(http://scjgj.gz.gov.cn/zmhd/myzj/index.html),在本页面查看全文并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三)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szjjtsc@gz.gov.cn);
(四)书面意见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小北御景广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局承压处,联系电话:020-83228236。
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1 广州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广州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