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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南沙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gzns.gov.cn/hdjlpt/yjzj/answer/29288
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推进和规范广州南沙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广州市南沙区起草了《广州南沙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提高公众参与的针对性和效果,提升立法质量,现依据《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就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点问题
公众可以重点对征求意见稿的以下条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市场主体自主申报内容的意见或建议;
(二)关于实行市场主体“二元化”章程制度的意见或建议;
(三)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秘书职责及管理的意见或建议;
(四)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程序的意见或建议;
(五)关于建立市场主体除名与依职权注销制度的意见或建议;
(六)对征求意见稿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其理由,请于2023年7月26日前(含7月26日)向南沙区政府反映或提交,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三、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凯翔路3号南沙区市场监管局506室(邮政编码:511400);
(二)电子邮箱:nsqrzlf2023@126.com。
四、公众意见的处理
我区将在征求意见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众意见。
附件1:广州南沙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广州南沙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