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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征求废止《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意见的公告

2023-05-30 15:55
来源: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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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https://www.gz.gov.cn/hdjlpt/yjzj/answer/28702

  《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下称《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监督政府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其所规范的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存在不一致,与现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势要求也不相符。为保障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法规规章政策的统一和协调,我办拟向市政府提请废止《规定》。现征求社会公众对废止《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

  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其理由,请于2023年7月3日前向市政务公开办反映或提交,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二、公众获取《规定》全文的途径

  点击本文附件下载。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

  (一)登录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gov.cn),通过网站上的“互动交流”频道“民意征集”栏目提交。

  (二)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务公开办(邮编:510032)。

  (三)电子邮箱:zwgkb@gz.gov.cn。

  (四)联系部门: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电话:020-83126455。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pdf

  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