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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征求废止《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意见的公告
《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下称《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健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其所规范的主要内容已被《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穗民规字〔2021〕7号)所涵盖。为保障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统一和协调,拟向市政府提请废止《办法》。现征求社会公众对废止《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
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其理由,请于2022年6月27日前向广州市民政局反映或者提交,提交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二、公众获取《办法》全文的途径
点击本文附件下载。
三、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登录广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gz.gov.cn/),通过网站上的“意见征集”栏目提交。
(二)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307房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邮政编码:510030,电话:020-83178749。
(三)电子邮箱:jiuzhuchu@gz.gov.cn。
2.《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重要条文废止可行性分析表.pdf
广州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7日
原文:http://www.gz.gov.cn/hdjlpt/yjzj/answer/20057(请复制链接到浏览器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