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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huadu.gov.cn/hdjlpt/yjzj/answer/47904
2024年10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定名为广州花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花都开发区)。为深入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提高花都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充分发挥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作用,我区起草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为保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现依据《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就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点问题
公众可以重点对征求意见稿的以下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稳妥地做好市级行政职权委托下放衔接落实工作,确保相关事权接得住、接得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加强区承接部门工作人员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为承接市级行政职权具体实施工作提供完善保障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征求意见稿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15日。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其理由,请于2026年1月15日前(含当日)反映或提交,提交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三、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网页提交:通过征求意见网页在线提交。
(二)电子邮箱:chencheng1@huadu.gov.cn。
(三)邮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94号广州市花都区司法局(邮政编码:510803)。
四、公众意见的处理
我区将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征求意见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众意见。
附件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doc
附件2.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