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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州市南沙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意见的公告

2023-09-28 11:3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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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http://www.gzns.gov.cn/hdjlpt/yjzj/answer/29288

  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26日,通过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官网就《广州市南沙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邮箱、网站等渠道共收集意见1条,现就收到的公众意见予以公布。

  附件: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表

  广州市司法局

  2023年9月27日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反馈人名称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备注

1

南沙工商代办

邓小姐

关于"企业注册便利化改革后,出现不少虚假住所注册、冒名登记、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问题。
我们建议“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已达到三年以上时间的,且无法联系的,可直接吊销执照。
关于“冒名登记”的,建议查到相关行为,处明确的刑法处罚,并将相关法律条例公告与广州红盾网,一网通网站。
关于“虚假住所注册”的,建议查到相关行为,处明确的刑法处罚,并将相关法律条例公告与广州红盾网,一网通网站。

综合采纳,

解释说明

1.对于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是否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需要视个案情况决定。
对于冒名登记、虚假住所注册的,现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该类违法行为作出法律责任规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