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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
《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起草,市司法局审核。为保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市司法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立法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一)组织召开行政相对人座谈会。2023年4月1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了行政相对人座谈会,听取行业协会代表、越秀集团等国有企业和星河湾集团等民营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对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重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2023年5月26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了高校、行业的专家就《“三旧”改造办法(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论证。2023年7月6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了高校、律所、行业的专家就《“三旧”改造办法(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点问题和条款进行论证。
(三)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3年7月6日-2023年8月5日,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在立法公众参与过程中,收到的公众主要意见归纳和处理情况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