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草案)》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
2024-02-08 09:20
来源:本网
《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是我市2023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年内审议项目。为保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按照《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立法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一)组织调研考察和座谈。2023年4月18日至19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市司法局到白云区、天河区进行实地调研,以实地考察与座谈形式进行。现场考察了白云区黄榜岭村公厕、白云区穗和农贸市场公厕、天河区汇彩路公厕、天河区杨桃公园公厕,座谈了解环卫公厕、社会公厕、农村公厕建设管理现状,并听取相关单位和管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3年6月12日至7月11日,通过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网站通知公告以及市司法局行政立法专栏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三)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2023年6月13日、8月25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司法局分别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了有关法律、城市管理、公厕建设与管理等领域专家就《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论证。
(四)组织召开行政相对人座谈会。2023年6月14日,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召开了行政相对人座谈会,听取相关社会公众代表对《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在立法公众参与过程中,收到的公众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具体意见 | 处理情况 | 备注 |
1 | 建议区分市级管理部门和区级管理部门在公厕建设、维护、管理上的职责;完善各类公厕特别是农村公厕、社会公厕的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规定。 | 采纳 | |
2 | 建议完善公厕规划、建设的有关内容,如提高公厕设置的人性化水平,科学设置男性厕位和女性厕位比,增加无性别厕所或“潮汐厕位”、无障碍卫生间、适老化设备配套;增加公众休息、存储物品、梳妆更衣等的便民服务设施。 | 采纳 | |
3 | 建议增加公厕维护管理的细化规定,如鼓励免费提供擦手纸、厕纸、洗手液等,完善公厕应当免费对公众开放的表述。 | 采纳 | |
4 | 建议加强公厕使用管理,明确对故意或肆意搞破坏公厕设施或侮辱、殴打公厕工作人员等行为的责任,加强对环卫工人的法律保护。 | 采纳 | |
5 | 建议对如需拆除后原址或者异地重建的公厕,要先建后拆,或者有替代设施备用之后才可以拆除重建。 | 采纳 | |
6 | 建议增加公厕保洁人员工作规范要求,增加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要求,保洁人员要加强巡查,在冲洗、消杀、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作业时,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示牌。 | 采纳 | |
7 | 建议完善公厕维护管理经费多元化保障,可以实施“以厕养厕”。 | 采纳 | |
8 | 公共厕所管理与公众参与关联度不高,在管理原则里建议删除“公众参与”原则;增加“绿色环保原则”。 | 采纳 | |
9 | 关于完善公厕建设规划的建议,考虑老旧街区公厕实际。 | 采纳 | |
10 | 从市级层面来统筹提出财政供养单位厕所开放的具体要求,除了财政供养单位,还有一些特殊公共服务场所如加油站、公交站场等也要鼓励其开放厕所,并在显眼位置张贴或悬挂厕所对外开放标志。对一些潜在社会公共厕所采取收编或经费补贴等方式逐步纳入公共厕所管理范畴。 | 采纳 | |
11 | 市场化运作的环卫公厕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是维护管理公司,不一定是指定的直属单位或环卫站所。 | 解释说明 | 草案已经明确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维护,但是责任人应当为委托方。 |
12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指示牌 | 解释说明 | 文件中已明确按照规定设置公厕指引牌、标志牌、信息牌,方便公众如厕需要;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设置即可。 |
13 | 公厕维护管理经费保障的责任单位不宜规定过细。 | 解释说明 | 明确经费保障渠道,是公厕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实际需求,是建立长效化管理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 |
14 | “公厕管理单位”过于分散,建议建立统一的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解释说明 | 公厕由于管理涉及多个行业部门和企业单位等,各单位体制机制不一致,对于信访投诉的管理模式无法统一。但是群众可以统一通过12345投诉。 |
15 | 免费厕纸容易被偷盗、浪费,是否可以安装厕纸自动售卖机。 | 解释说明 | 实际中可以安装厕纸自动售卖机,但是立法中不宜作为强制性的规定。 |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