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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2023-11-20 15: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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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是我市2023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年内审议项目。为保障规章废止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市司法局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市民族宗教局开展了立法公众参与相关工作。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废止《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2023年5月30日至7月3日,通过市政府、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废止《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下称《规定》)意见和建议。期间,收到公众通过网上留言、电子邮件等途径提出的意见8条,其中采纳意见3条,解释说明4条,不采纳1条。详见下表:

 序号

  意见和建议

  处理情况

  1

  同意废止。《规定》已与我国的政策导向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不相适应。

  采纳。

  2

  同意废止。为了规章政策的统一协调,亦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

  采纳。

  3

  地方规范要以《条例》为基准,根据实际政务状况进一步优化。

  采纳。

  4

  应该同时、同步先出好更新的版本后再废止,不然相当于不再公开工作信息。

  解释说明。

  废止《规定》不影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国家文件的要求开展。

  5

  对更新政府信息含义、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完善部分条文、调整相关条文顺序等提出修改意见。

  解释说明。

  由于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较为具体细致,地方立法空间较小,修改我市规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大。

  废止《规定》后,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直接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国家文件即可。

  6

  对照《条例》完善《规定》第十四条关于引入第三方意见征询机制的规定。

  解释说明。

  直接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国家文件即可。

  7

  废止《规定》后,是否还会出台专门规定?

  解释说明。

  由于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较为具体细致,已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地方立法空间较小,修改我市规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大。

  8

  可向市政府提出请求修改《规定》,可不必对其进行废止。

  不采纳。

  由于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较为具体细致,已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地方立法空间较小,修改我市规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大。

  二、关于废止《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一)2023年5月,市民族宗教局就废止《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征求了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等5个宗教团体意见,均无意见。

  (二)2023年5月7日至6月8日,通过市民族宗教局、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废止《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期间,收到公众通过网上留言、电子邮件等途径提出的意见5条,均已采纳。详见下表:

 序号

  意见和建议

  处理情况

  1

  同意废止。建议废止管理办法后,对该事项及时进行公告,避免出现法规适用混乱的情形。

  采纳。

  2

  同意废止。支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采纳。

  3

  同意废止。保障与法规适用一致。

  采纳。

  4

  同意废止。及时修改和废止与上位法冲突的法律法规体现了政府的作为。

  采纳。

  5

  同意废止。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