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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草案)》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
《广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是我市2022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年内审议项目。为保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按照《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立法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一)组织召开公众代表座谈会。2021年12月6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公众代表座谈会,听取相关社会公众代表对《广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1年11月12日至12月11日,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以及市司法局行政立法专栏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三)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2021年12月6日、2022年4月2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分别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了有关法律、行政管理、测绘工作等领域专家就《广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论证。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在立法公众参与过程中,收到的公众主要意见和采纳情况如下:
1.关于对照国家、省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梳理出本管理办法所要弥补或加强的广州市测绘管理内容,使起草的条款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采纳情况:采纳。
2.关于按照相关条款的内容关联性,进一步改进该管理办法的表达层次与逻辑结构的建议。
采纳情况:采纳。
3.关于对非测绘类或不涉及数据保密安全的项目,应公开放宽入门要求,激发市场活力的建议。
采纳情况:采纳。
4.关于作好地图审核人员岗位培训,灵活与严格并举。一方面加强地图审查管理,另一方面灵活快地图更新内容上图上网的建议。
采纳情况:采纳。
5.关于增加军事测绘除外规定的建议。
采纳情况:采纳。
6.关于对历史数据,需考虑数据转化接口的建议。
采纳情况:采纳。
7.关于增加地下空间测绘规定的建议。
采纳情况:采纳。
8.关于发挥企业在新型测绘发展中的作用,鼓励使用新技术服务于测绘新型产业的建议。
采纳情况:采纳。
9.关于电子签章作业证件的建议。
采纳情况:部分采纳。已明确要求要有统一作业证件,后续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探索电子签章有关事项。
10.关于测绘成果异地存放可行性的问题。
采纳情况:解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对基础测绘异地备份有明确要求,应严格按照上位法执行。存放设施与条件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即可,条件并不苛刻,具有可行性。
11.关于补充增加对测绘成果坐标转换的方法、工具或服务相关内容的建议。
采纳情况:解释说明。坐标转换主要是建立地方坐标、高程与国家坐标、高程建立联系,本办法在第八条进行规定。目前广州市参考国家做法,广州地方坐标与国家坐标关于坐标转换相关情况依照《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启用广州2000坐标系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