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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广州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2022-11-25 15:43
来源:全面依法治市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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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广州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是我市2022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年内审议项目。为保障规章废止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求了公众的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市司法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废止《广州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意见。期间,收到公众通过电子邮箱途径提出的意见1条,主要内容为“及时废止已不实施的政府规章,确保法制统一,希望广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越做越好,多为民生办实事”,已采纳。

       二、2022年5月13日至6月12日,市教育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废止《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意见,期间,收到公众通过电子邮箱途径提出的意见1条,主要内容为“麻烦教育局做好规定和条例的衔接工作,避免学校执行混乱”,已采纳。

       三、2022年5月27日至6月27日,市民政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废止《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意见。期间,共收到公众通过网站留言提出的意见2条,均已采纳。详见下表:

序号

意见和建议

处理情况

1

希望尽快公布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采纳。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穗民规字〔2022〕2号)已公开印发,2022年度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1196元/人/月,详情可在市民政局官网查询。

2

同意废除,并尽快按《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执行。

采纳。

1.规章废止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开展。

2.《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粤府办〔2022〕3号)是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我市在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中执行上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