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17 广州市司法局 粤ICP备09006188号 网站标识码:4401000042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13号
关于《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
修订《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是2020年广州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年内审议项目。为保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按照《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立法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过程
(一)公开征求公众意见。7月21日至8月21日,市卫生健康委将《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修订草案送审稿)》通过委官网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在市司法局官网行政立法专栏同步征集公众意见。
(二)行政相对人座谈会。8月3日上午,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区献血办公室负责人、街道办事处献血工作负责人、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献血组织者、高校老师与学生、献血者、志愿工作者等代表召开了行政相对人座谈会,并听取了各代表的意见。
(三)专家论证会。8月3日下午,市卫生健康委邀请3名法律专家、2名行业专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听取了专家就修订草案送审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11月3日市司法局召开了专家论证会,邀请了5名专家、教授,就《修订草案》明确街道办事处献血工作职责、建立应急献血机制、激励优待措施、法律责任是否合法、合理、符合广州实际等重点问题展开了研究论证。
二、主要意见和采纳情况
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归纳为以下方面,采纳情况如下:
1.关于增加鼓励其他具有广告发布资源的企业发布献血公益广告表述的建议。
采纳情况:采纳,已增加相关表述。
2.关于根据上年度实际献血情况制定年度献血目标不合理的建议。
采纳情况:采纳,已调整相关表述。
3.关于无偿献血证仅限本人使用表述不精准的建议。
采纳情况:采纳,已删除相关表述。
4.关于修改相关文字表述的建议。
采纳情况:采纳,已修改相关条文文字表述。
5.关于给予献血者和志愿者优待的建议。
采纳情况:部分采纳,为了给多次献血者和献全血者以及相关志愿者充分的肯定和激励,《规定》中对达到一定献血次数的献血者和一定服务时长的志愿者,除了获得市政府的通报表扬外,更可享受医疗、教育和公共设施等各项优待,使献血者和志愿者既有荣誉感也有获得感,从而促使更多人参与献血。《规定》颁布实施后,将出台奖励、优待实施办法。
6.关于6月份定为本市献血宣传活动月不合理的建议。
采纳情况:不采纳,制定6月为本市献血宣传活动月的原因是与每年的“6·14世界献血者日”相结合,扩大宣传效果。
7.关于单位对献血者发放补贴费用的建议。
采纳情况:不采纳,《规定》中明确公民献血后,其所在单位或者献血活动组织者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和奖励,并不强制,补贴标准、开支渠道和奖励方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