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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

2020-03-20 08:5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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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是2019年广州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年内审议项目。为保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市残联、市司法局依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在立法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和过程

    (一)起草阶段。一是组织开展了广州市无障碍环境满意度调研查,2018年5月至12月通过组织开展1015份问卷调查和492个地点实地调查,广泛听取了残疾人、老年人等需求群体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满意度和《规定》制定的意见建议。二是组织公众代表座谈会。2018年11月29日,组织广州市肢体残疾人协会邀请部分残疾人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广州市肢体残疾人协会和肢体残疾人代表对《规定》制定的意见。三是组织专家论证会。2019年4月11日,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出席专家包括: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广州社会科学院政治法律研究所所长、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路桥设计院院长、广州迪安工程技术咨询公司总工、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建筑总工、广东泌森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与会专家对《规定》立法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研究论证。四是挂网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5月2日至6月2日,将送审稿挂在市残联网站,征求公众意见。

    (二)审查阶段。2019年11月21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领域的5名专家,就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无障碍设施建设或优先改造的重点场所、无障碍建设促进措施等重点问题展开研究论证。

    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

    在立法公众参与过程中,收到的具体意见和处理情况归纳如下:

序号

公众意见

处理情况

备注

1

细化建设单位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步”的规定。

采纳

已做相应修改。

2

增加听取残疾人、老年人等使用无障碍设施群体的投诉反馈机制以及无障碍设施竣工验收试用制度。

采纳

已做相应修改。

3

加强公共交通工具、公共交通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的内容,如车辆字幕、语音报站装置,停靠站台符合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等。

采纳

已做相应修改。

4

加大对既有无障碍设施改造力度,推进重点场所优先改造。

采纳

已做相应修改。

5

增加无障碍信息建设的内容。

采纳

已做相应修改。

6

加大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主体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主体,并规定其维护管理义务。

采纳

已做相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