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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2-08-22 11:17
来源: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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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https://www.gz.gov.cn/zwgk/fggw/zfgz/content/post_8514691.html(请复制至浏览器打开)

      《广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7月15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6届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该规章的实施工作,具体解读如下:

        一、关于立法的必要性和过程

        现行《广州市测绘管理办法》于2010年出台实施,至今已12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型测绘技术不断涌现,测绘地理信息应用范围得到极大的延伸和拓展,新型测绘产品与智能网联汽车、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深度融合发展,由此引发的地理信息安全隐患问题也日益突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测绘条例》等上位法相继进行了修改,国家对规范和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文件,对我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有必要重新制定。

        二、立法指导思想和依据

      《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保障地理信息安全和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并重,推动形成管理有力、安全有序、共建共享的行业发展格局,为我市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提供基础性支撑。

《办法》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地图管理条例》《广东省测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章四十四条,对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基础测绘和其他测绘、资质资格和测绘市场、测绘成果管理和使用、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与应用、地图管理和使用、测量标志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主要制度如下:

       (一)聚焦统筹谋划,夯实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基础。

        一是明确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以及广州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二是加强全市测绘的统筹谋划,健全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制度。三是采取措施鼓励创新发展和技术研发,推动地理信息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二)聚焦共建共享,促进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

        一是建立健全共建共享机制,将地理信息数据纳入城市大数据管理体系。二是推进公众版测绘成果的加工和编制,鼓励信息交换和共享。三是拓宽基础测绘和财政投资完成测绘成果无偿提供使用的范围,为城乡建设项目无偿提供有关测绘成果,降低社会投资成本。

       (三)聚焦地图监管,为自动驾驶等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

        一是科技赋能,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地图编制、出版等全过程监管。二是细化地图审核和查验制度。三是推动智能网联领域新型地图的应用,明确自动驾驶地图的数据采集、编辑加工和生产制作的资质要求,规范道路测试。

       (四)聚焦安全管理,确保地理信息安全。

        一是加强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自动驾驶地图数据保密管理。三是建立测绘成果异地备份存放制度,加强保密管理。四是建立测量标志分类保护制度,健全重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