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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北京路步行街地区管理规定》的解读
规章文本链接:https://www.gz.gov.cn/zwgk/fggw/zfgz/content/post_8131138.html
规章解读原文链接:http://www.gz.gov.cn/zwgk/zcjd/zcjd/content/post_8134798.html
《广州市北京路步行街地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1月23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5届1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规定》的实施工作,具体解读如下:
一、立法的必要性
北京路步行街自1997年开街,是集文化、旅游、餐饮、娱乐、商贸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商贸片区,先后被评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第三个世界优秀旅游目的地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和丰富的旅游资源。2020年12月,北京路以全国第一名的考核验收成绩获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021年7月,北京路步行街被商务部评为“全国示范步行街”,其改造经验做法获得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通报表扬。2021年10月,被文旅部获评首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随着北京路步行街的不断发展,街区商业气息淡薄、业态管控乏力、经营内容和手段同质化明显、执法效率不高、文商旅融合不足等问题逐步暴露,与北京路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及整体定位也越来越不协调。步行街地区的建设、管理发生了重大变化,对于北京路步行街地区的秩序管理、文化传承、商旅融合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到北京路调研时提出的“抓紧做好步行街管理立法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步行街管理问题”的指示精神,面对文与商的碰撞、新与旧的对比、品质提升与发展瓶颈的矛盾,必须依法强化北京路步行街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为街区依法治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科学有效的法律支撑,《规定》的制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二、立法指导思想
《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强步行街地区的综合管理,促进文化、旅游和商贸融合发展,推动步行街地区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
三、主要内容
《规定》共有三十八条,主要围绕文化、商贸和旅游融合发展这一主线,主要规定在历史文化保护、商业促进和街区管理等内容。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步行街区范围、职责分工等7条内容。第二章历史文化保护,主要是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老字号和非遗保护传承、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保护等6条内容。第三章商业促进,主要是招商和业态调控、活动组织、活动举办、诚信商圈建设等9条内容。第四章街区管理,主要是城市管理权限的委托、噪音管理权限的委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招牌管理、装修装饰管理、交通管理、停车场管理、树木管理等13条内容。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是对违法占道、违规建设、违规广告招牌、破坏历史建筑等方面的法律责任问题。第六章附则,规定了施行日期。
四、创新情况
《规定》总结近年来步行街地区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吸纳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参考和借鉴南京、上海、北京和武汉等城市知名步行街的立法经验。
(一)强化政府主导,细化部门职责分工。一是规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将步行街地区涉及步行街管理的相关行政处罚权委托给管委会行使;二是明确越秀区人民政府负责北京路步行街地区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资金投入;三是明确管委会负责北京路步行街地区的保护、利用、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市政府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步行街地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四是相关街道办事处配合管委会做好北京路步行街地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加强步行街地区的历史文化保护。一是突出了重点保护对象,历史遗迹(遗址)、不可移动文物、历史街巷、历史建筑和古树名木等均属于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展示和共享;二是规定了步行街地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除了应当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规定,还应当符合步行街地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三是加强北京路步行街地区的树木保护工作,重点针对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实行“身份证”管理,逐步建立电子档案和“树地图”;四是鼓励步行街地区内经营者申报老字号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加强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的推广和活化利用。
(三)促进商业发展和加强街区管理。一是制定步行街地区的业态发展规划和指导目录,引导各项经营项目与之相协调,提升步行街地区的整体业态水平,积极引入具有创意性的活动,打造特色商业集聚区,鼓励企业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二是对于依法不实行安全许可的步行街日常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管委会应当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严格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三是强化交通秩序管理,越秀区政府可以会同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划定步行街区范围,制定并公布步行街周边地区的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关标志。四是要求步行街地区内的店招店牌设置和店面装饰应当与历史文化街区周边整体风貌相协调,符合保护规划、设置规范的要求以及历史文化街区的容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