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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2024-12-05 11:1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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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原文:https://www.gz.gov.cn/gkmlpt/content/9/9986/post_9986933.html#12622(请复制到浏览器打开)

  《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4年11月1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6届8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该规章的实施工作,具体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规定》于2009年8月1日施行,经过2015年和2018年两次修改。《规定》自实施以来,对规范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经营秩序、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上位法的修订以及国家政策的调整,机动车维修行业准入方式发生变化,实践中还存在准入材料复杂、虚假维修和作业不规范、管理部门监管难度大等问题,亟需再次进行修订。

  二、立法指导思想和依据

  《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我市管理实际,同时借鉴江苏、昆明、宁波等省市的立法经验,简化审批程序,精简备案材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机动车维修管理体系。

  三、主要内容

  《规定》共二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守牢安全底线,建立健全备案管理制度。一是删除关于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相关内容,建立健全备案管理制度,明确备案程序、材料、变更、归档及办事指南编制要求。二是对上位法的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明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条件,明确专用维修车间、停车场以及防爆、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等设备配备要求。三是明确企业从事电动、燃气等新能源汽车维修业务的条件,确保规章修订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四是分级分类公布备案经营者名单,便于消费者选择合法诚信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维修。

  (二)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为规范。对服务公开、维修前诊断、配件使用、质量保证、禁止行为等作出详细规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明确网络平台义务。网络平台应当依法核验并定期更新入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信息,加强管理与引导,维护交易秩序。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使用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收集、更新备案、服务和管理信息,并保障数据安全。四是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业务的监管。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措施,合力做好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

  (三)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助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一是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监管作用。新增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职责条款,明确行业协会制定并组织实施行规行约,规范和指导会员诚信守法有序经营。二是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公开诚信评价结果并加强结果运用,优化行政检查方式、频次。三是建立维修质量投诉机制。明确投诉渠道、处理时限、质量鉴定、纠纷调解等内容。四是优化法律责任条款,删除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处罚条款,采用援引式规定明确法律责任,确保立法简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