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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业务范围
2024-03-29 17:3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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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 合同;

  ⊙ 继承;

  ⊙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 财产分割;

  ⊙ 招标投标、拍卖;

  ⊙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 公司章程;

  ⊙ 保全证据;

  ⊙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 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 提存;

  ⊙ 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 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 提供公证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