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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扎实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专项督察
为进一步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市委依法治市办结合2021年法治广州建设考评发现的问题,于7月至8月对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专项督察。
7月初,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启动专项督察工作,专项督察分自查和实地督察两个阶段。各区、市政府各部门按照要求,逐一对照并开展全面自查。结合各区、各部门自查情况,8月17-18日,市委依法治市办与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联合组成两个督察组,分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共8个具有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民生保障、市场监管等职能的市直部门,采取座谈调研、查阅工作资料和台账等方式开展实地督察,听取了各部门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汇报,交流了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中的问题和困惑,查阅了近千份工作档案、资料,当场反馈了检查情况,并就下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督察组在开展实地督察期间查阅近千份工作档案、资料)
通过专项督察发现,各区、各部门近年来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配套机制进一步完善
部分区和市政府部门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及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了本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启动及督促执行机制。如南沙区出台《关于规范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意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定》,花都区印发《广州市花都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工作指引》,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制定了本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文件。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
市、区两级政府均按规定要求落实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每年组织编制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进行动态管理,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022年,广州市首次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工作通知,启动目录编制工作,共将2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目录管理,目录事项数量同比增长一倍以上,同时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纳入市政府办公厅的督办范围,有效提升决策事项的推进效率。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
纳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的事项,承办单位均能依法启动决策程序,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部分单位能够落实好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断提升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今年共将7项事项纳入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并按照法定程序稳步推进。花都区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三级联络员制度,及时督促指导各承办单位履行各项程序。
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结合该次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进一步增强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的主动性、提高决策事项推进效率、规范决策程序履行和决策后评估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2022年度法治广州建设考评。
来源丨市局法治督察处、规范性文件审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