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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广州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行政立法力度,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一个项目获评第六届“法治政府奖”,三个项目获评“法治政府奖提名奖”,占全国获奖项目总数的十分之一强,政府透明度在全国49个较大市中排名第一。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广州市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工作,谋划新时期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任务;争取“放权强市”,承接省级职权112项;持续“放权强区”,累计调整2500项市级职权由区实施。
不断优化监管模式。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全市新增197项“双免”清单事项,2021年以来对3678宗符合法定条件和轻微情节的违法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营造更具包容的市场环境。
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建成“穗智管”城市运行管理中枢,提升“穗好办”服务效能,市、区两级依申请事项网办率为100%和99.33%;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拓展政务服务“跨省跨城”通办,促进政务服务智能高效。
加大行政立法力度 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广州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坚持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建立立法专班,构建政协参与立法协商工作机制;设立2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保障立法“立得住、行得通”;编制政府规章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自2021年以来共推进疫情防控、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立法50项。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自2021年以来审查市级规范性文件366件,对区政府8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4件。
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2021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广州市绿地系统规划(2020—2035)》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833项具体行政决策、214份重大政府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在有执法权的市政府部门率先试行首席法律顾问制度。
开展重点领域清规工作。对80余件地方性法规、100余件政府规章、1500余件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失信约束措施、行政处罚、计划生育内容等共6次专项清理,拟修订、废止100余件。
深化执法体制改革 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将506项区级政府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权事项以及与之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调整由镇街实施;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加强规范管理,建立会商机制,确保镇街接得住、管得好。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制假售假、进口冻品、违法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专项执法和整治,建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出台《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实施方案》《关于依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累计公示执法信息273万余条。
推进党政负责人述法工作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市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市党员干部纪法教育管理中心等平台开展全方位宣讲。
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11个区和50个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工作,并将述法材料汇编成册。
严格考核督察,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2021年法治广州建设考评重要内容,建设考评信息化系统,实行日常监管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提升考评实效。
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广州实践。整合各类调解资源,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效能,建立“3+X”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非诉讼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深化诉调对接,建立非诉讼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推动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实现案件集中、配套机制、为民服务“三个到位”,2021年至2022年3月,市区两级复议机构共收到复议申请9489件,同比增加4016件,增长73.4%。复议案件已向市区两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集中,改革成效明显。开展受理前调解和决定后释疑,实现行政复议定分止争,全市共受理案件9571宗,审结8831宗,调解结案1790宗。
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健全“院府”联动机制,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副秘书长出庭应诉年度市政府年度首宗单独应诉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来源 | 法治督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