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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男,27岁)大量售卖女童照片!警方通报→
2024-06-17 15:30
来源:中国反邪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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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

发布警情通报

  5月27日网上反映,有人在网上出售所谓的女童写真照片,警方即开展调查。经查,陈某某(男,27岁)利用其开设的摄影服务公司为儿童摄影之便,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将拍摄的照片贩卖牟利。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图片

此前报道

5月27日

有网友反映

上海市徐汇区某儿童摄影师

在未经家长同意下

暗地在网上出售

女童写真照片和拍摄花絮

从女童家长王可(化名)处

了解到目前许多家长

都已知晓此事

并已报警

  王可表示,“清稚影记”是私人摄影师,在上海从事儿童摄影,长期在某社交平台发帖接单,“没想到后面有这种交易。”一些家长从网友处知晓此事后,已报警,“目前警方还在调查。”

  5月27日中午,“清稚影记”的社交媒体账号首页已无法查看,“因相关投诉,该账户违反《社区规范》,其内容无法查看。”王可称,当日中午,摄影师在微信上打字向家长道歉。

  摄影师的行为是否涉及侵权?

  对此,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筠悦分析,在刑事层面,摄影师以营利为目的“倒卖”女童写真照片,主观上具有破坏女童名誉的故意,客观上侵害了女童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摄影师的行为已涉嫌侮辱罪。即便不构成侮辱罪,摄影师的行为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在民事层面,摄影师以营利为目的“倒卖”女童写真照片,涉嫌侵害女童的名誉权、肖像权,“摄影师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中国反邪教、广东普法、@警民直通车-徐汇站、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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