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17 广州市司法局 粤ICP备09006188号 网站标识码:4401000042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13号
访问量:-
2023年3月14日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检察院
接到公安机关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李某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交警查获
经检测
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
高达262.6mg/100mL
但面对检察官的讯问
李某却一口咬定
自己没有醉驾
“我承认确实喝酒了,但我开启了车辆的自动驾驶辅助功能,怎么能算醉驾?”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面对李某的辩解,承办检察官表示,自动驾驶只是一种汽车驾驶辅助系统,仍然需要司机全程、全身心参与到驾驶过程中,依赖人工进行必要的操作,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无人驾驶。
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饮酒后+启动车辆+汽车发生位移”即可认定为酒后驾驶,因此,即使是使用了车辆的自动驾驶辅助系统,也会被判定成醉驾!
襄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
依法对李某做出起诉决定
近日
法院以李某犯危险驾驶罪
判处李某拘役五个月
并处罚金一万元
现阶段,“自动驾驶”只是
车辆的一个辅助功能
起到预防、提醒作用
其驾驶主体必须是驾驶员本人
所以说
酒后驾车想要甩锅“自动驾驶”
是行不通的!!!
最后,普法君提醒大家
酒驾、醉驾
实则是给生命“砍价”
举起酒杯
就一定要放下车钥匙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中国普法、黔微普法、襄州检察、佛山市公安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