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17 广州市司法局 粤ICP备09006188号 网站标识码:4401000042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13号
近年来
毒品经过乔装打扮
极具隐蔽性和诱惑性
“神仙水”
“开心水”
“听话水”
……
“喝了不上瘾,查验不出来”
贩毒人员就是通过
这些花言巧语
勾起别人对毒品的好奇心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丰城市人民法院分案审结了一起贩卖新型毒品“神仙水”案,涉及的二十名被告人分别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窝藏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基本案情
2021年,被告人涂某峰伙同被告人蒙某红网购“神仙水”原液进行贩卖,被告人王某琪提供自己的支付宝、微信二维码供蒙某红收取毒资并帮助送货,被告人蒋某晨、孟某康等人从涂某峰、蒙某红处购买“神仙水”原液注射到雪碧、奶茶等饮料中进行勾兑,并贩卖给被告人邓某文(夜场DJ)等人,夜场DJ再将“神仙水”饮料转卖给吸毒人员。
被告人付某伟在某酒吧包厢容留罗某、付某等人吸食“神仙水”饮料。因害怕公安查处,被告人涂某峰将剩余30余瓶“神仙水”原液藏匿于同村被告人涂某泉家中,后被公安机关缴获。经抽样鉴定,“神仙水”原液中均含有γ-羟基丁酸。
法官提醒
“神仙水”以“γ-羟基丁酸”为主要成分,滥用它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严重者会导致失去意识、昏迷甚至死亡。目前,我国已将“γ-羟基丁酸”列入一类精神药物予以管制。
此类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涉毒人员年轻化
在一些QQ群和微信群中,“神仙水”“听话水”“聪明药”“电子烟”类新型毒品被包装成潮流产物,利用青少年好奇和喜欢尝试的心理,吸引自制力较差的青少年聚众吸食,对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较大的隐患。本案涉毒人员多为90后,因无业无收入,想通过贩卖毒品赚取“快钱”,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二、犯罪隐蔽性强
近年来,毒品交易形式日趋隐蔽,涉网络、快递寄送、跨地区邮寄毒品,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匿名支付毒资成为主流。一些贩毒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将毒品伪装成饮料在KTV、酒吧、夜店等休闲娱乐场所贩卖,普通民众难以辨别。
三、吸服方式简易
与吸食冰毒、氯胺酮等毒品需要工具不同,“神仙水”等毒品无色无味,往往在饮料、食品中使用,使得受害者在无意中成为毒品吸食者。
四、易诱发其他犯罪
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神仙水”无色无味的特点,将其溶于酒水、饮料中作“迷奸水”“听话水”,延伸出强奸、轮奸、诈骗等其他犯罪,女性尤其是未成年人更应提高警惕。
毒品可能就在身边
保持警惕
切勿随便接受陌生人的
烟、酒、饮料、零食小吃等
坚决向毒品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