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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山东一位银行储户
“百万元存款5年后仅剩1元”的案件
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百万元的资金
为何会“不翼而飞”?
背后的真相又是什么?
100万元存银行,5年后仅剩1元
2009年7月,山东枣庄的孙女士向原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存入了100万元。
2014年,恒泰农村合作银行进行改制,改制后的银行便是枣庄农商银行。
2014年下半年,孙女士在取钱时发现存折上仅有1块钱,将枣庄农商银行告上法庭。
但在法院审理中,枣庄农商银行却说,孙女士伪造了存折,孙女士反遭刑事拘留。
经过公安侦查,孙女士并没有伪造存折。法院认为,依据警方侦查卷宗中的信息,可以认定孙女士在枣庄农商行处存入了共计100万元的款项,枣庄农商行最后也对此表示认可。
据此,法院认定二者存在100万元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孙女士要求法院判令银行支付她100万存款及利息。
不料,半年过去,枣庄农商银行一直没有履行义务。2021年7月1日,法院对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立案强制执行。
那么,这笔100万的资金到底去哪儿了?
原来孙女士将钱存入银行后不久,这笔钱就被前银行职员田某取走了。据了解,田某通过掉包存折套取其他储户的资金超600万元。田某也因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等被判刑。
法院还指出,并没有证据证明田某取得了孙女士的授权,也没有证据证明孙女士和田某之间串通欺骗。枣庄农商行作为金融机构,未尽到保证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导致储户的存款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件后续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回应:彻查!
2021年7月8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社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山东农信”发布情况说明称,目前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工作组已进驻枣庄农商银行,对事件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彻查。工作组将以事实为依据,逐一调查存取款流程各个环节,对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查实的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调查不实的,依法申诉。
目前,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已按法院判决,将赔偿款及利息等款项划至法院指定账户。
律师说法
广东省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曾铁山:
孙女士可采取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错误刑事拘留,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二,对其存款以及利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枣庄农商行若存在污蔑其伪造存折,对其人格造成侵害,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银行应否返还孙女士100万元存款及利息?
基于孙女士和银行间存在100万元的储蓄合同关系,因此尽管银行主张存款被他人取走,但银行作为储蓄存款合同关系中的金融机构,未尽到保证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导致储户的存款损失,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返还孙女士100万存款及利息。
202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对此也有规定: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银行不履行判决,孙女士是否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因此,银行不履行判决,孙女士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反思
最后也要提醒大家:在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一定要询问清楚存款类别,看究竟是保险、理财产品,还是定期储蓄;到银行存款一定要到银行的柜面办理,并确认款项存入银行而不是某个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
来源:央视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基金报、央视财经、中国搜索、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高爽说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