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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情侣竟自导自演拍这种视频,双双获刑!
2024-12-31 16:13
来源:法治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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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纸箱

掀开看似密封完整的

奶粉包装

最终在奶粉中

挖出一个异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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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

多家知名奶粉企业

都收到了

类似的“开箱视频”

投诉者要求企业退一赔十

否则将用其他方法
继续维权

  事实上,上述视频都是情侣何某、王某某的自导自演,他们不仅自己干,还结伙他人一起如法炮制。日前,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

  一被告人承认投放异物

  虚构质量问题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何某、王某某系同居情侣,2023年5月至8月期间,他们结伙或指使他人,在电商平台购买不同品牌的奶粉,由何某向奶粉罐中投放异物后拍摄开箱视频,并以此作为奶粉质量问题,向网购平台和相关品牌奶粉公司投诉,要求以退一赔十,先后多次敲诈得款人民币1.7万余元。

庭审中

被告人王某某表示

孩子断奶期间她购买奶粉

想到了可以在奶粉中

掺异物维权牟利的点子

并向男友何某表达了这个想法

他们于是在某网购平台

购买了10多个品牌的奶粉

  王某某表示,奶粉送到后,何某会用特殊手法和工具将异物送进罐内,摇晃混合后再将奶粉罐恢复成貌似没打开过的样子。等架好镜头后,何某再作势开箱,打开看似未开封的奶粉罐,并从中挖出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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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好视频后,二人就会装作维权者向品牌方投诉,称奶粉中含异物,希望退一赔十,否则可能会以其他方式投诉维权,“大部分奶粉公司在我们电话联系他们之后,都是强硬表示他们的流水线不可能有这种问题存在,不会赔偿。但还是有几家公司,处理问题的态度比较积极。”

  不仅如此,何某、王某某还拉上他人一起操作这样的不法行为,并从中获利。王某某坦言:“既然这是一个可以赚钱稍微快一点的办法,何不去多找一些人去操作,这样分担的人也更多一点。”

  检察机关查明,2023年5月至6月,被告人何某、王某某伙同义某(另案处理),采用上述方式,从被害单位Q公司敲诈得款人民币1822元,从Z公司敲诈得款人民币2600元。何某某、王某某分得人民币1822元。

  2023年6月,被告人何某某、王某某采用上述方式,从被害单位N公司敲诈得款人民币1685元。

  2023年7月至8月,被告人何某某、王某某指使冯某某(另案处理),采用上述方式,从被害单位Z公司敲诈得款人民币11000元。何某、王某某分得人民币6812元。

  一被告人拒不认罪

  称靠摇晃感觉出异物

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

2024年1月16日

公安机关将何某、王某某

抓获归案

王某某最初并未如实供述

在被逮捕后

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并自愿认罪认罚

  何某到案后始终拒不认罪

  而在庭审中,在女友王某某已经如实供述,公诉人也当庭出示了伙同何某、王某某共同作案的义某某、冯某某的指证的情况下,何某依然坚称自己并未将异物放入奶粉中,表示奶粉中有异物是质量问题,而自己提出以一赔十是“职业打假”行为。

  然而,如果如何某所说,他是怎么做到在奶粉保质期、外包装均正常,甚至连纸箱都没打开的情况下,精准判断出奶粉中有异物并进行录制呢?

对此何某表示

自己可以通过顺时针

或逆时针摇晃的方式

感觉出异物是否存在

  然而,根据女友王某某的供述和被害单位提供的视频证据,奶粉中的异物有极小的金属丝,也有指甲盖大小的絮状物、纸巾,如此小而轻的“异物”,如何仅凭摇晃,甚至能透过快递纸箱感觉到呢?

面对法庭的追问

何某又承认曾将纸箱打开过

并用胶带封了回去

为的是“更好地拍摄开箱视频”

但依然否认投放过异物

坚称此为产品质量问题

图片

▲被告人所谓的“开箱视频”画面

  辩解有违常理

  两名被告人均获刑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何某、王某某构成敲诈勒索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指出是,何某始终对自己的罪行予以否认,在法庭调查阶段,何某依然坚称自己是从事职业打假行为,否认投放异物的犯罪实施行为。

  检察官表示指出,何某的辩解不仅与相关同案人员指证、王某某的供述相互矛盾,而且不符合常情常理,有悖于正常逻辑思维的认知。因为,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所谓的打假索赔,无论从成本角度还是从辨识方式角度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认为何某的辩解不能够成立。

  综上所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中何某、王某某通过伪造奶粉产品质量问题,以威胁被害单位曝光并进行索赔的方式,敲诈多家单位,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上述证据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证据责任,足以认定两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实施的敲诈勒索犯罪事实,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何某、王某某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结伙或指使他人多次敲诈勒索

数额较大

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依法应予惩处

  关于何某对自己未向奶粉中投放异物的相关辩解,经查,在案的相关证据均能够相互印证,已形成证据锁链,而何某的辩解有悖常理,且无相关证据予以印证,法院不予采纳。

  综上,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何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王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退赔的违法所得发还各被害单位。

  对此,你这么看?

  来源:法治网、中国新闻网、中国反邪教、新闻晨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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