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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通知
2024-07-26 09: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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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各单位、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广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持续深入推进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不断增强全市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普法办工作安排,结合2024年广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就组织开展好全市国家工作人员2024年度学法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考对象

  (一)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学考时间

  (一)学习时间:全年均可学习。

  (二)考试时间:2024年8月1日—9月25日。

  三、学考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保守国家秘密法、行政复议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广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50余部法律法规文件及党内法规制度相关知识点。

  学考内容关注“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见附件1二维码),在菜单栏点击“学考服务”—“学法考试平台”,登录后,选择“学法”—“学法重点”,即可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

  《2024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复习题》可在“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菜单栏—“学考服务”中自行下载复习。

  考试采用百分制,总计50题,每题2分,从复习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类型为单选20题、多选10题和判断20题。考试每次限时2个小时,60分(含)为通过,90分(含)为优秀。考试次数不限,多次考试取最高成绩。

  四、考试安排

  (一)公务员、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请登录“广州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网址:https://gzgbjy.gzswdx.gov.cn/ncIndex.html#/pc/nc/pagehome/index),在首页轮播图中点击“2024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进入考试或者在导航栏—专题班点击“2024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进入考试,考试通过则记网络培训4学时,可通过个人中心—我的考试查看成绩,学时将自动记录在“个人学习中心”的网络学时任务里,同时也将定期对接到“广州市公务员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考试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广州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工作人员。

  (二)其他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除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请通过“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学法考试,选择“学考服务”—“学法考试平台”,进入登录页面,选择 “微信登录”或身份证/手机号+密码进行登录,进入主页面后点击“考试”参加。如遗忘个人登录密码,点击“忘记密码”重置。考试通过将自动获得4个学时(为本系统学时)。首次使用“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参加考试的人员,点击“微信登录”进行注册,注册后即可参加考试。学员个人信息如有变更的,请在登录后点击主页面的“个人中心”进行更正,保存后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广州市学法考试平台”工作人员。

  五、学考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组织年度学法考试,既是贯彻落实我市“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重要环节,也是持续提升我市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的有效手段。各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法考试的重要意义,督促本区、本单位参考人员利用“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好法律知识的学习,并在不同系统按时独立完成学法考试,确保参考率、及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以上。

  (二)强化责任,各司其职。为推进考试顺利进行,请各区、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考试管理工作,及时对本单位信息、人员变动进行梳理,督促单位学员按时保质完成考试。使用微信学法考试平台进行考试的单位,请备份好“广州市学法考试平台—管理后台”(网址及操作见附件3)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如遗忘登录密码的,请通过注册时填写的邮箱找回(详细步骤见附件3),如无法找回原账号的,重新申请即可,确需找回原账号的,请与后台技术工作人员联系。“广州市学法考试平台”单位的名称、隶属等信息如有变更、调整的,请联系后台技术工作人员进行修改。

  (三)总结梳理,及时报送。考试结束后,请各区、各单位认真统计学考情况,使用“广州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考试的单位的学考数据由广州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工作人员统一导出,各单位联系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工作人员;使用微信考试平台的单位,请自行登录学法考试平台的管理后台统计汇总。请各区、各单位将2024年度学法考试情况总结及统计表(附件2),于10月20日前通过粤政易或邮箱报送至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邮箱:guanbaojiang_sfj@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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